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8237.83 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10620.77万元,收入决算合计10620.77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2382.9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 22.4%。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 0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28.9 %,主要原因是偿还以前年度欠款。非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 0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没有非财政拨款。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620.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620.7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0,620.7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158.00万元,增长25.50%;支出总计增加2,158.00万元,增长25.50%。主要原因:合同工工资由单位发放、包括交警大队全年经费。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620.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20.7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62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1.18万元,占87.60%;项目支出1,319.59万元,占12.4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20.7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0,620.7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162.14万元,增长25.60%;支出增加2,162.14万元,增长25.60%。主要原因:合同工工资由单位发放、包括交警大队全年经费。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62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1.18万元,占87.60%;项目支出1,319.59万元,占12.4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3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0.17万元、津贴补贴3315.1万元、伙食补助153.5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61.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374.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7.69万元,较上年增加2,12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合同工工资由单位发放;公用经费1,268.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4.58万元、印刷费12.09万元、咨询费9.14万元、电费42.47万元、水费5.67万元、邮电费23.6万元、取暖费27.88万元、物业管理费34.84万元、差旅费98.94万元、维修(护)费94.35万元、租赁费8.21万元、培训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5.75万元、专用材料费128.71万元、劳务费3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84万元、其他交通费8.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3万元、资本性支出63.96万元,较上年减少-42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开支。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11.82万元,支出决算为33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03.82万元,支出决算为32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7.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预算的71.9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购置了10辆巡逻车;二是扫黑除恶任务繁重,包含了交警大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30.6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94万元,占98.30%;公务接待费支出5.75万元,占1.7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8.82万元,用于置购置了10辆巡逻车支出,车均购置费6.882万元,较上年增加43.35万元,增加170.20%,主要原因是置购置了10辆巡逻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6.12万元,用于车辆加油和日常维护保养,车均运维费1.78万元,较上年减少-27.57万元,下降-9.70%,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当时未报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5.7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5.75万元,接待32批次,共接待60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检查来人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5.75万元,增加(下降)0.00%。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我单位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我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2019年我部门经费运行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执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本年度项目支出有辅警服装费100万元,保障民警、警容严整、执法规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8.17万元,比2018年减少-424.70万元,降低-25.10%。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开支。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24.58万元、印刷费12.09万元、咨询费9.14万元、电费42.47万元、水费5.67万元、邮电费23.6万元、取暖费27.88万元、物业管理费34.84万元、差旅费98.94万元、维修(护)费94.35万元、租赁费8.21万元、培训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5.75万元、专用材料费128.71万元、劳务费3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84万元、其他交通费8.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3万元、资本性支出63.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2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61万元,比2018年减少-282.26万元,降低-56.40%,主要原因是:当年一般性采购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3.27万元,比2018年增加497.09万元,增长253.40%,主要原因是:偿还以前年度工程欠款;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5万元,比2018年减少-34.65万元,降低-75.20%,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斯庆巴德玛 联系电话:0477-759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