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审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部门可自行增加更加详细的公开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0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中共乌审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中共乌审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委编办)为乌审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为正科级,列旗委工作机关序列,归口旗委组织部管理,对外加挂乌审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 旗委编办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及车辆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旗委、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决策部署。
2.统筹管理机构编制、车辆编制工作。拟订乌审旗机构编制与车辆编制管理办法、制度、标准等,并组织实施。
3.统筹推进乌审旗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乌审旗机构改革方案、苏木镇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乌审旗党政群机关、苏木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配合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
4.统筹乌审旗党政群机关职能职责调整,协调乌审旗部门之间职责分工,协调乌审旗部门与苏木镇政府之间事权划分。
5.负责旗直机关、苏木镇、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车辆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园区)的编制管理、车辆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旗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等事宜。
6.统筹推进全旗事业单位改革。研究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7.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全旗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机构类别等事宜。
8.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和车辆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查处机构编制、车辆编制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全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旗党政群机关、苏木镇、开发区(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和网上名称管理等工作。
10.完成旗委和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旗委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车辆编制管理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财务、后勤保障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及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信息宣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围绕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研究拟订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管理具体办法。负责全旗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编制管理工作。协同办理车辆新增、报废、过户等手续。配合开展全旗公车改革有关工作。
2.机构编制管理室
研究拟订全旗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苏木镇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旗直机关、苏木镇“三定”规定并进行评估。负责旗直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政法部门、苏木镇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管理工作。协调乌审旗部门之间职责分工,协调乌审旗部门和苏木镇政府之间事权划分。负责提出全旗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立、调整和领导职数核定的建议。负责苏木镇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全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等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自治区、市拟订全旗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负责旗直属事业单位和旗直各部门、苏木镇、开发区(园区)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机构类别等管理工作。负责全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承担乌审旗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3.监督检查室
监督检查全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规定情况。监督检查旗直部门、苏木镇“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旗车辆编制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督查、考核相关工作。受理有关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受理违反车辆编制管理的检举和投诉工作。负责“12310”举报受理及来信来访工作。
4.事业单位登记和域名管理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政策和自治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维护核准(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全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登记有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会同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旗党政群机关、苏木镇、开发区(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负责全旗“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管理、网站标识管理、网站开办审核与资格复核,协助相关单位建立网站提供服务。负责“机构编制云平台”试点建设工作。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人员编制。2019年,单位人员编制14个,行政编制7个,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6个。
2.年末实有人数。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4个,比上年增长0个。其中:在职人员12个,其他人员2个,该类人员主要包括:地方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40.0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84万元,增长17.8%,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项目费。
支出预算240.0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84万元,增加17.8%,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项目费。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4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03万元,占比100 %。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4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05万元,占比74.19%;项目支出61.96万元,占比25.8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0.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0.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人员经费155.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残疾人保障金,党支部活动经费等。
2、公用经费2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三公经费等。
三、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33%。主要是单位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由于单位进一步压缩财政公务车运行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万元,比上年减少22.3万元,下降99%。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室费9.6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3.3万元、印刷费2.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元、其他2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财政压力大,政府过紧日子。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涉及重点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哈达 联系电话:13947772728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