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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5057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31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3〕6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1   分享:    下载

 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2023“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5月31日

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2023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乌审旗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下线上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二)深入开展宣传。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组织开展“北疆安全宣传全屏播”,结合自身特色集中推送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短信等,积极动员群众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按照全系统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安全责任保险等重点内容。

(四)聚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主要责任人落实“五带头”责任,开展安全承诺践诺、至少组织一次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培训班,开展大排查,大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 口(或避灾路线),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行为。

(五)总体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地域特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和“6月 16”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全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范畴,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等平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5月31日反馈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送至旗卫健委332办公室。

联系人:王利

联系电话:0477-7581827

电子邮箱:570857545@qq.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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