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按照市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全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领导小组小组,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乌审旗死因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巴图达来 旗卫健委副主任
副组长:郭忠梅 旗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丽梅 旗人民医院副院长
曹治国 旗卫健委疾控妇幼基层卫生股股长
王生昭 旗卫健委医政医管股股长
成 员:斯 庆 旗疾控中心慢病科主任
杨佩英 旗疾控中心慢病科科员
刘媛媛 旗人民医院心身医学科主治医师
万 军 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震军 无定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杜喜平 河南中心卫生院院长
特木尔 苏力德苏木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鲜斌 乌审召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布和巴雅尔 乌兰陶勒盖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格日勒图 图克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世怀 陶利卫生院院长
劳格劳 呼吉尔特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合作,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救治救助、人才培养、机构运行、保障等工作,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参与”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运转顺畅、规范有效的精神卫生防治综合服务和管理网络。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心理与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民众心理与精神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和预防心理与精神疾病水平。
3.组织制订全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协调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4.负责全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项目经验推广工作,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全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督导考核等工作。
5.负责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服药率的完成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将相关指标纳入当地平安建设的考核指标。
6.负责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综治、公安部门定期交换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的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医疗技术指导组,项目办公室设在旗疾控中心,医疗技术指导组设在旗人民医院。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