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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4488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19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0〕15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旗人民医院:   现将《乌审旗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9   分享:    下载

  各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旗人民医院: 

  现将《乌审旗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卫生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健发〔2020〕205号)要求,继续实施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2020年,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全科医生1名、临床医师3名和乡村医生2名,加强基层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应对能力培训,坚持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及实操能力,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获得感。  

  二、2020年项目任务 

  (一)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遴选1名苏木镇卫生院骨干全科医生,由市卫健委统一安排到市中心医院学习实践,每人线下培训1年。 

  (二)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卫医师等)培训。遴选3名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医师到旗人民医院学习实践,提高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规范用药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社区筛查、识别能力;加强应急处理及社区管理以及院内感染能力培训。每人每年累计线下培训120天。 

  (三)乡村医生培训。遴选2名乡村医生,到旗人民医院学习实践,以培训各种事宜技术,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见慢性病的管理,健康教育,蒙中医药服务技术,常见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控相关培训,提升传染病识别、筛查、转诊流程和病人出院后基层管理能力。每人线下培训90天。  

  三、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一)线上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依托国家基层人员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不少于两个项目包(10个学时)的学习。 

  (二)线下培训。参加培训的临床医师和乡村医生人员原则上在12月31日前完成线下培训,特殊情况可以延后培训。培训结束后,开展线上考核,考核通过后,发放培训证书。力争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成线下培训,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国家级医学教育学分。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指定旗人民医院为项目培训基地,具体负责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线下培训大纲》要求,详细制定培训计划、培训通知,明确培训重点内容;选派高年资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从事带教、讲学工作;建立培训项目制度,加强培训人员考勤管理,执行医院正常考勤制度,每期培训结束后安排理论与实践操作考试,确保培训项目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二)做好经费保障。中央项目补助资金6.3万元全部拨付给旗人民医院,主要用于讲课费、印刷费、场地费、培训人员的食宿补助(食宿补助原则上每人每天不低于100元)等项目相关支出,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其他项目使用。培训人员的食宿补助待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三)做好档案资料管理。旗人民医院要做好培训计划、培训通知、会议手册、签到表、各类费用结算明细单等文字材料的存档工作。并及时扫描上传旗卫健委,接受线上监管和考评。 

   附件:1.2020年临床医师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2.2020年乡村医生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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