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鼠疫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
为了全面做好我旗鼠疫等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规范报告和科学处理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遏制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根据《乌审旗鼠疫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防控组织体系建设
为切实加强卫生健康部门鼠疫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快速应对鼠疫疫情的发生,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旗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斯庆图娜拉 旗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赵正彦 旗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巴图达来 旗卫健委副主任
白高军 旗卫健委正科级干部
卫 红 旗卫健委副科级干部
葛小龙 旗卫健委副科级干部
成 员:戴晓东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宝成 旗人民医院院长
孟克那顺 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
苏雅拉其其格 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主任
苏米娅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王生洋 旗健康教育所所长
陈文义 旗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曹治国 旗卫健委疾控股股长
王生昭 旗卫健委医政股股长
谢咏梅 旗卫健委卫生应急股股长
苏龙高娃 旗卫健委财务审计股股长
各苏木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疾病预防控制组、灭鼠灭蚤工作组、健康教育宣传组、卫生健康监督组、后勤保障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内的鼠疫防控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全面了解鼠疫防控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预案,负责全旗疫情信息、工作信息的汇总、分析、上报,及时沟通、协调防控各项工作。
组 长:巴图达来 旗卫健委副主任
副组长:戴晓东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宝成 旗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陈文义 旗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谢咏梅 旗卫健委卫生应急股股长
白 岩 旗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
陈 英 旗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各苏木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二)医疗救治组:负责对全旗医疗机构开展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筛查、隔离、治疗和转运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组 长:卫 红 旗卫健委副科级干部
成 员:王生昭 旗卫健委医政股股长
王丽梅 旗人民医院副院长
杨志生 旗人民医院内科主任
王海林 旗人民医院感染控制科主任
(三)疾病预防控制组:负责鼠疫防控技术指导、疫情分析研判、监测结果认定、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指导和咨询;负责疫点的灭鼠灭蚤工作。
组 长:巴图达来 旗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曹治国 旗卫健委疾控股股长
李晓东 旗疾控中心副主任
郭小兵 旗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四)灭鼠灭蚤工作组:负责人居集中地、废旧厂房等地区的灭鼠灭蚤工作。
组 长:葛小龙 旗卫健委副科级干部
成 员:苏雅拉图 旗卫健委爱卫股股长
王万青 旗卫健委爱卫股副股长
(五)健康教育宣传组:负责鼠疫科学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鼠疫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正确回应社会关注,答疑解惑,协助开展群防群控工作。
组 长:白高军 旗卫健委正科级干部
成 员:王生洋 旗健康教育所所长
樊 敏 旗卫健委办公室副主任
白 岩 旗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
陈 英 旗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六)卫生健康监督组:负责依法对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
组 长:巴图达来 旗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乌兰其其格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
李晓东 旗疾控中心副主任
杨 静 旗卫健委监督股科员
(七)后勤保障组: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保障鼠疫防控储备经费。
组 长:赵正彦 旗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陈文义 旗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苏龙高娃 旗卫健委财务审计股股长
苏雅拉其木格 旗卫健委财务审批股科员
二、加强疫情信息报告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发热门诊的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发现来自疫区有流行病学关联,并伴有发热、体温≥37.5℃、咳嗽、淋巴结肿大等临床症状的患者,或者病原学检测阳性人员,要及时报告旗卫生健康委和疾控中心,并于每日下午15:00前报送旗疾控中心,旗疾控中心要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报告信息的管理、汇总、审核、分析和上报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好鼠疫防控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加强医务人员培训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加大对医务等相关人员的鼠疫防治培训力度,认真做好鼠疫防治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重点培训诊断标准、治疗、防护、院内感染、预防控制等,确保不发生漏诊、误诊、漏报现象。同时,在诊疗和防治过程中,要规范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职业暴露防范,严防发生医源性感染,要成立专家指导组,进一步加大技术指导,确保鼠疫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各级医疗单位均不得擅自转送疑似和确诊鼠疫患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就诊的疑似患者。医疗机构发现疑似鼠疫患者时要立即向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
四、加强传染源控制工作
旗疾控中心在原有疫源地监测点周围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延长监测时间,开展鼠情调查,切实加大鼠间疫情监测力度;做好全旗灭鼠灭蚤的技术指导和个人防护工作;旗卫健委组织开展人居集中地、废旧厂房等地区的灭鼠工作。
五、落实进京出蒙“防火墙”制度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防疫要求,旗政府已在重要交通要道设置体温检测点,各体温检测点医务人员切实要落实好人员管控“防火墙”制度,对出入我旗的发热患者全部登记管理,对疑似鼠疫患者立即报告旗疾控中心,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对不能排除疑似鼠疫的发热患者要做好防护的前提下转至乌审旗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断排查,排除鼠疫疑似病例的开具《证明》,疑似鼠疫病例的就地诊治,严格落实相关转诊流程,严禁跨盟市转诊病人。根据治疗患者病情,确需转送市级定点医院时,要报请“市鼠疫防控应急工作小组”同意后,由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统一使用专用车辆,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开展患者转运工作。
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舆论引导相关工作,广泛宣传普及鼠疫临床表现和防护措施等基础知识,重点加强对鼠疫疫源地农牧民、野外作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自我预防和预防性用药知识,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向公众宣传鼠疫“可防、可控、可治”的积极信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物资储备力度。各单位要增强科学预防意识,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卫生应急装备储备,紧急采购疫情防控物资,确保鼠疫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督指导。旗卫健委将组织旗卫计执法局、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鼠疫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对防控工作履责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发热人员排查登记表
2.发热患者外出就医证明
3.鼠疫防控信息报告制度
4.卫生应急值班制度
相关解读:鼠疫知识图解
附件1.doc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