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三小行业”食品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部署,现将全旗《“三小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0日
“三小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规范我旗“三小行业”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升“三小行业”食品质量安全,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旗实际,旗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三小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民生关切,对“三小行业”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集中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旗“三小行业”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升“三小行业”食品安全质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三小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依法规范“三小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2.统筹调度、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间横向联动和各旗区市场监管局纵向协调,在信息共享、线索摸排、联合打击等方面强化联合协作,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调查取证等环节密切协作。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三)主要目标
2024年8月10日至9月10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三小行业”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净化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对全旗食品小作坊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原辅料、用水、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是否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并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如实记录生产加工中原辅料投放品种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量、使用人数等内容;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在生产加工食品时,是否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或者面罩;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是否存在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非法生产行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股:王海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具体实施)
(二)加强食品流通监管。对全旗食品小食杂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的储存设施是否规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是否齐全等;督促相关食品经营单位规范进货查验记录,依法严格进货查验,留存供货方资质、购货凭证、检验检测报告;依法如实记录食品品种、供货方、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鼓励采用信息化方式记录;对存在索证索票不全,进货查验不规范等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置。(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股:黄文慧)
(三)加强餐饮监管。对全旗食品小餐饮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无小餐饮登记、备案)从事经营活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备案)餐饮单位但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从业人员未取得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未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未按规定进行食品原辅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未落实餐饮具、工用具清洗消毒,未按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制售,使用过期食品及食品原料,未按照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未实行餐饮用品用具色标化管理;店内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是否设置公勺公筷、文明餐桌提示信息等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股:杜腾)
(四)加强监督抽检。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有针对性地“三小行业”食品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将不合格情况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严查到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生产经营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高效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坚持做到服务热情、解答认真、高效回应;充分发挥12345、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强化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对紧急、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确保快反应、快决策、快处理、快反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马瑞)
(七)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官方公众号等新媒体网端及时发布市场监管信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动态信息及成果,回应群众关切,发布消费提示、科普指南,严格信息审核,做好舆情处置,引导正确舆论方向。(办公室牵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股配合、各市场监管所具体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2024年8月14日-9月9日)。各业务股室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各项重点工作内容,开展“三小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三小行业”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追查,集中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二)总结提高(2024年9月10日前)。各业务股所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民生热点关注问题,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扎实推进。重点任务牵头股室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压茬推进,跟踪督办,组织“三小行业”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实效。注重统筹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强行业诚信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推动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二)加强执法,提升效能。各业务股室要集中力量,主动出击,加大对“三小行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机制。配合公安机关对跨区域违法犯罪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追流向、深挖扩线,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增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加大对违法行为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发现违法性质恶劣、案件重大的要及时向旗局汇报。
(三)完善长效机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完善监管执法协作联查机制,上下协同联动,区域协作互动,推动违法线索互联、执法证据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持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并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按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禁业限制、处罚到人,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各业务股室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疑难问题要随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9月10日前上报“三小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数据。
联系人:左秋霞
联系电话:15924576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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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乌市监发〔2024〕30号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小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