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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691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名  称: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文  号:便函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鄂市监发〔202...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1   分享:    下载

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鄂市监发〔2024〕13号)、《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要求,现制定印发《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统筹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差异化监管。 

  二、抽查事项要实现全覆盖,按照检查对象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统筹整合相关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每批次任务设置抽查事项不得低于2项。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本辖区市场主体总数的3%(以抽查企业为主,比例高于3%)。 

  三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工作规范》(DB15/T 2463-2021)及时将抽查计划和抽查任务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并在计划时间内合理安排检查进度,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本年度抽查计划的任务要在2024年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 

  四、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附件: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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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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