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现将《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乌安办发〔2024年67号〕)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各类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旗安委办特此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检查重点行业领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把安全责任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二、组织领导
由旗安委办牵头,会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督查工作小组。
组 长:张小勇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安委办副主任
成 员:张生杰 旗安委办工作人员
孟小峰 旗安委办工作人员
谷清明 旗安委办工作人员
张 楠 旗安委办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5日开始,10月30日前结束,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间。
四、督查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五、督查对象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六、督查重点内容
(一)2024年以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
(二)党委、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等情况。
(三)按照7月16日旗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初工作,年底述职述廉工作内容情况。
(五)“安80条”任务清单整改推进情况。
(六)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情况。
(七)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八)所监管的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
(九)2023年以来,国家、自治区、市、旗历次督导检查反馈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各苏木镇、旗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二)督导检查人员要直奔基层、企业生产一线,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切实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坚决杜绝检查中的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不负责任的现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位。
(三)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对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将组织“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或者有反弹现象的,责令重新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在整改期间制定相应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督导检查组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守住廉洁底线,寓执法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