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140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08日 名  称: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的通知 文  号:乌安办发〔2024〕2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苏里格经济开发,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乌审旗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分享:   

苏里格经济开发,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乌审旗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乌审旗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乌审旗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隐患问题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指成立联合督导组随机抽查监管部门,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公开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坚持“依法监管、属地负责; 随机抽取、随机选派;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 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实行联合抽查,实行“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第四条 “双随机、一公开”是监管乌审旗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方式。旗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全旗执法各领域中。 

  第五条 抽查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严格落实监督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检查的主观随意性。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  抽查工作流程 

  第六条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实施抽查,一般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 

  (一)旗安委会办公室成立联合督导组每季度抽查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合督导组成员由党办督查室、政办督查室、旗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 

  (二)“双随机、一公开”每季度检查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检查完毕后由旗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整合,形成检查事项“一单位一表”并向被检查部门以书面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四)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进行。严格按照本“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工作。 

  第三章 组织实施要求 

  第七条 对监管部门主体进行检查,原则上以实地核查为主。为提高监管效能,减少检查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行业领域开展检查时,可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 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要求被检查部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名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第九条 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属地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被检查对象应当积极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资料、报告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当将抽查反馈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上报旗安委会办公室。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下载: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的通知.doc

下一篇: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要时间段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