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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5147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01日 名  称: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旗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安会发〔2023〕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旗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1   分享:    下载

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旗委、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结合《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乌安办发〔2023〕4号要求,继续在全旗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时刻紧盯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二是各苏木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不断完善排查整治方案,并持续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排查检查,坚决杜绝走过场式排查。三是综合运用提醒、警示、通报、约谈、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旗安委办,由旗安委办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同时要不定期开展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四是旗安委会办公室将于近期对各苏木镇、各部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各种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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