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8月30日在全区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旗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9月4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体现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加强监管执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煤矿领域。针对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对违法违规矿井实施关停整治。(责任单位:煤炭局配合单位: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纳林河工业园区)
(二)化工领域。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老旧设备、“两重点一重大”开展专项检查,要通过严格的行政审批,坚决淘汰和关闭一批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纳林河工业园区)
(三)天然气管输领域。针对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人员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开展专项检查,彻底排查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责任单位:发改局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苏木镇)
(四)建筑施工领域。针对城镇燃气、基层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等开展专项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苏木镇要抓好嘎查村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管工作,抓大不放小。(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道路交通领域。针对客运车辆、大货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工程车辆、快递物流、外卖电动车辆等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安全出行常识。(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交管大队、农牧业机械化局、道路运输管理局乌审旗分局)
(六)校园安全领域。针对民办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建学校工程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学校校舍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加强对在校师生的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网络、防自然灾害、防意外伤害、防溺水和防欺骗诈骗等安全教育,同时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责任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管大队、消防大队)
(七)人员密集场所领域。针对商场、集贸市场、高层住宅和地下建筑,宾馆饭店、景区景点、医院、养老院、娱乐场所、城郊结合部、连片加工作坊的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坠、防撞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防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爆炸、中毒、踩踏、坠落、倒塌、碰撞等事故发生。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一些典型火灾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讲解火灾的危险性、如何预防火灾、如何报火警、以及火场中如何组织疏散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使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公安局、发改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民政局、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旅游事业服务中心、消防大队)
(八)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情和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处理并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充实各类应急物资,确保做到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第一时间进行科学处置。同时,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高频次发布极端天气预警提示,积极宣传防汛安全生产常识,提升社会安全生产素质和意识。(责任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强化基层安全的基础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安全意识,特别是苏木镇、社区、嘎查村要加强培训教育,做到安全意识时时有、时时保持警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真正做到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着力破解小企业、家庭作坊、小施工队伍的人员流动性大、生产方式多变、管理松散等普遍问题,提升小微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乌审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对所管辖的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查、反复查、突击查、回头查,对各个风险点、隐患点的排查,要细而又细,绝不能麻痹大意,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坚决杜绝不整改、假整改或慢整改,确保真正落到实处;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停产的坚决停产,各责任单位每月3日前将上月开展情况报旗安委办。旗安委办将组成督查
组加大督查力度,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
联系人:额尔德尼高娃
传真:7218812
电话:7214422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