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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5002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8年08月10日 名  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深入开展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文  号:乌安监发〔2018〕6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所、队、中心、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近年来,由于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引发的爆炸、中毒窒息事故等作业票据...

冶金等工贸企业深入开展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8-10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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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所、队、中心、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近年来,由于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引发的爆炸、中毒窒息事故等作业票据审批管理混乱造成检维修环节的事故。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在冶金等工贸监管领域企业内开展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作业专项治理行动,有力打击企业在危险作业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危险作业管理程序,从源头上杜绝“三违”行为,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指导和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在危险作业过程中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    

    冶金等工贸领域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特别是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场所。

三、专项检查内容

    (一)危险作业

    1.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对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在作业前进行危险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作业;

    4.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完好可靠的保护救援设施、检测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

    5.是否在危险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辨识,是否按规定落实确认各项防范措施;

    6.是否按规定在作业前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规范票证填写,符合审批流程;

7.是否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定量分析;是否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物质)和氧含量定量分析;

8.是否在危险作业前向作业和监护人员进行充分安全交底;

    9.是否指派熟悉生产工艺、现场设备设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监护人进行全过程监护;

10.是否在危险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拆移的安全设施、撤离作业工具、清理作业现场杂物并签字验收。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依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本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作业票证审批管理。严厉打击危险作业过程中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危险作业环节落实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作业票证执行情况,作为企业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

     (二)严格执法,严肃违法违规行为及事故隐患查处。一是严格处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对不按期限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对于专项治理期间在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不严引发事故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于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报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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