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现将《乌审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乌审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安监宣教字〔2017〕11号)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安委办〔2017〕35号)以及《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鄂安法〔2018〕5号)精神,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广泛营造全旗关注参与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实现我旗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内容和任务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要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要有制度。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
二要有培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三要有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四要有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
五要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标识。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六要有标识。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园区管委会、苏木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参与。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要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素质,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
一要有授课。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幼儿园及中小学要保证安全教育时间,每次家长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鼓励学校开设安全知识讲座。
二要有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宿舍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
三要有资料。向学生发放校园安全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借阅和电子资料下载服务。
四要有人员。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党员干部、有专业特长的人员要积极投身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逐步建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队伍。
五要有训练。注重学生参与互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要有考核。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针对教师职工的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和针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测试。
责任部门:教育局牵头,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交管大队、科技局、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要通过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自身安全生产理论业务水平。
一要有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自治区及市有关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知识讲座。
二要有氛围。在机关宣传栏、大厅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
三要有专栏。在旗内政府网站、报刊和“两微一端”中开设安全生产专题,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举措等。
四要有示范。机关单位要带头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单位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的营造。
五要有保障。各机关单位要明确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机关单位具体落实。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要通过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这一社会最小细胞的安全运行水平。
一要有氛围。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在户外显示屏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
二要有人员。从社区、居委会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安全宣传员,组织建设安全宣教志愿者队伍。
三要有资料。编印发放《社区安全知识手册》,内容涵盖居家出行、用电用气、装修装饰等方面的宣传资料。
四要有活动。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定期组织送安全文艺节目进社区等活动。
五要有演练。结合本辖区和社区实际,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推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馆,开展社区性、综合性、体验性培训和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文明办、公安局、住建局、消防大队、交管大队、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各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牧区”。要通过加强农村、牧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牧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
一要有氛围。在嘎查、村公共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张贴安全宣传海报和标语。
二要有载体。利用农村、牧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嘎查、村文化站,学习室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
三要有人员。鼓励支持本地区党员和热心农牧民担任安全宣传员;发挥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等队伍的作用,调动其在工作之余兼任安全宣传员。
四要有活动。依托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定期到农村、牧区开展安全宣教活动和咨询服务;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定期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和防灭火应急演练,一年不少于一次。
五要有侧重。摸清底数,重点加强对即将赴城市务工青壮年的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基本安全技能;加强对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安全知识,在农牧民经常活动的、存在安全风险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语。
责任单位:农牧业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文旅局、农机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电等部门密切参与,各苏木镇具体负责。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要通过加强家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和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
一要有资料。编印发放《家庭安全知识手册》。
二要有活动。与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相结合,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我给爸爸妈妈讲安全”、“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定期开展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和应急演练活动,一年不少于一次。
三要有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专题节目或安全公益广告。
四要有技能。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家庭普及高楼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
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密切参与,各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要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要有氛围。在商场、公园、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收费站、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
二要有场所。积极推动建设安全示范街道、安全文化长廊,开发寓教于乐的安全体验项目。
三要有演练。组织商场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四要有公益广告。商场、市场等场所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消防、交通、高危作业等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市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宣传部、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文化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消防大队、运管分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组织领导,旗安委会成立以旗安委会副主任为组长、旗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七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安委办宣教中心,负责协调推进全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制定“七进”活动方案,明确具体负责的机构和人员,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同时加强活动经费保障,确保“七进”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七进”工作任务,要结合各自实际,利用会议、培训、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要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果落地生根。
(三)典型引导,试点先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七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七进”活动作为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的重要载体,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及苏木镇要选择宣教工作好的企业、社区、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分类型打造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四)加强宣传,确保实效。要根据不同时间、不同节点细化宣传方案,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手段,开办“七进”专栏、专版、专题,增强宣传针对性,提高宣传效果。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七进”工作方案报送至旗安委办。同时,各单位要及时报送“七进”活动开展情况相关信息。
联系人: 朱万秀 电话:0477—721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