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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47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06日 名  称: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立2024年营商环境自治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乌建发〔2024〕4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二级单位、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2024年营商环境区评有关工作要求,紧盯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闯新路、走在前...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立2024年营商环境自治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6   分享:    下载

各二级单位、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2024年营商环境区评有关工作要求,紧盯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闯新路、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的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我局2024年营商环境自治区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落实落细,经研究决定,成立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2024年营商环境自治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徐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乐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国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康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耀东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员:    

张元红         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茂峰         建筑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张怀强         城乡建设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步高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股长

          城乡建设股股长

          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股股长

查干格日乐     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白国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督促和检查各股室营商环境评估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内容

为更好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评估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明确责任分工,下设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指标组、获得经营场所指标组,负责具体落实指标提升工作。其他营商环境指标由旗政数局统筹协调推进,相关二级单位、股室全力配合。

(一)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指标组  

我局由城乡建设股牵头,负责涉及住建领域“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指标和市场主体满意度提升工作,制定相关优化政策,分析研判、跟踪督导填报任务,按要求将指标相关事项报送旗政数局。

组长:  白国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贠建孝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润平     乌审旗鑫浩泰自来水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股股长

成员:  查干格日乐 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股长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物业服务股副股长

樊晓芸     城乡建设股工作人员

     乌审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郭伟秀     乌审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李海荣     乌审旗鑫浩泰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周武兰     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主要配合二级单位、股室: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水气暖企业、供电公司、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

其他配合二级单位、股室: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股、城乡建设事业服务中心、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工程监督与管理股、综合办公室。相关配合二级单位、股室要全力配合。

(二)获得经营场所指标组

获得经营场所指标牵头单位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旗自然资源局。我局作为该指标牵头单位之一,由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牵头负责“获得经营场所”指标中涉及住建领域评估事项和市场主体满意度提升工作,制定相关优化政策,协调配合自然资源局,分析研判、跟踪督导填报任务,按要求将指标相关事项报送旗政数局。

组长:  白国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查干格日乐  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股长

成员:          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副股长

       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

边凤贤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副股长

石景生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工作人员   

主要配合二级单位、股室: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工程监督与管理股、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其他配合二级单位、股室: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城乡建设股、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股、城乡建设事业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水气暖企业、供电公司。相关配合二级单位、股室要全力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二级单位、股室要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牵头股室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配合二级单位、股室要全力以赴配合做好资料提供等相关工作,共同将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这场攻坚战打好。

(二)主动担当作为。各指标组及相关二级单位、股室要对涉及指标的评估事项、评估方式、数据来源和计分规则等内容全面掌握理解,积极向上沟通联系,对照指标体系要求精准施策。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二级单位、股室要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

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机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文件下载:乌建发〔2024〕48号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立2024年营商环境自治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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