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内市监信字〔2020〕234号)、《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营商环境3.0)要求,结合住建部门实际,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住建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制定和进一步完善住建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3),明确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抽查依据等,对于住建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交办的工作,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可以发起临时性联合抽查。
二、准确制定住建局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住建部门监管事项,科学合理制定住建局内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任务名称、抽查对象范围、抽查具体事项、抽查比例(数量)、抽查时间等。
三、统筹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对照住建局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积极对接旗人社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能联尽联”“能合尽合”的原则,科学制定2024年住建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见附件2),明确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抽查对象、配合部门等。
四、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公示
随机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制定网站和系统进行公示,并将结果反馈至旗“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 系 人:鄂力毕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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