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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146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4年02月07日 名  称: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文  号:乌建发〔2024〕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全旗房屋建筑工程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7   分享:    下载

全旗房屋建筑工程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100%、培训教育交底全覆盖、违章操作次数实现零目标,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行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压降特种作业人员“三违”事故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特种作业是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岗位,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过程。各参建单位应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必将责任压紧压实到各分包单位、各班组,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水平,大力压降特种作业人员“三违”发生率。建设单位应落实首要责任,充分认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重要性,发挥好牵头作用,保障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严格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查、核验、登记、教育、交底等工作,应按需提前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复核等工作,重点加强对危大工程、危化品、施工临电及动火作业、消防等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管控;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对无证和违章作业者应立即制止,按职履行总监报告制度。

二、摸清底数,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参建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作业行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务必摸清底数,建立排查台账。各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应切实履职,对全旗受监项目的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相关情况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证件是否逾期、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伪造、证件是否随身携带等。各项目部应严格落实“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查和建设单位审核”三级查验制度,凡发现持有假造、伪造、变造、冒替、涂改等证件的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坚决予以清退;持有其他不符合要求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经教育等处理后可视情转为普工使用,项目部应对存在以上违规现象的所属分包单位或班组进行严肃处理。请各项目部于202438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1、2报送至乌审旗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三、彻查证书,严把人员进场及审批关

各参建单位应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核查的甄别辨识能力,对特种作业人员“三违”现象坚决“零容忍”,形成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查询和日常核查,应充分利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附后)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证书查询功能,把好人员进场关和审批关,提高警惕,切勿盲目相信扫描证书“二维码”,不得相信违法组织或个人自建的证书查询平台或系统。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桩机操作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等应按规定持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视为无证上岗。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aqscxkz/qyaqscxkz.html

四、加强培训,提高特种从业人员水平

建设、监理、施工等各相关单位应切实强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各项目部应认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宣贯学习台账。鼓励项目部采用VR体验方式开展情景式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所在班组应认真落实“3个5分钟”安全交接会和“岗前一分钟”教育,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五、严肃查处,加大违规行为处置力度

在各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中心将结合相关文件精神,于39日至25日期间随机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对发现的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违法违规现象坚决“严执法、零容忍”,按照安全生产第一巡视组巡查乌审旗的反馈意见,我中心将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一律移交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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