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重点行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内容、住建部58号令,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火灾事故,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各项要求,实现火灾安全生产进一步稳定好转,有效预防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旗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特开展此次重点行业消防审验排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验收责任呢,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有效促进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徐 峰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 葛乐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 王步高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 股长
余梓赫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 副股长
郭瑞丽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 副股长
胡照松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 干事
王 峰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 干事
高亭亭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 干事
鄂力毕格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 干事
邢 凯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 干事
领导小组职责:部署此次消防审验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消防患排查治理监督及验收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一)排查范围:排查范围。化工企业、住宅小区、商业、九小场所、宾馆、娱乐场所、托育机构、医院、门诊、药店、养老院。
(二)排查内容。
一是检查其是否存在必要的消防疏散通道;
二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是否存在着消防设施不能使用、电器、插头、电线等由于老化而容易引起火宅的安全隐患;
四是否办理消防审验手续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20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排查人员由工程监督与管理股8人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人组成。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3月20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未办理消防手续已投入经营)的消防设施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排查阶段(2024年4月20日前)。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及时堵塞漏洞整改落实,建立提升消防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排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要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统筹,部门联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排查整治纳入议事日程,给予足够重视和支持。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宣传旗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