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根据《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17〕22号)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现就我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市第四次和旗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四个意识”,做到“四个合格”;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动乌审旗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基本要求。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局党支部要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坚决抵制各类学习教育表面化形式化,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三)基本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把查找解决问题贯穿全过程,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效果。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注重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践行宗旨,带头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着力开展“131”党员示范引领主题活动,不断完善示范引领机制,抓住“3+1”互助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有利契机,加强与帮扶嘎查、社区以及机关普通干部职工的结对帮学活动。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文化层次和岗位不同的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细化学习重点,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激发支部活力。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工作实际,在学习教育中,积极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提升学习教育成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在每年“七一”前后,表彰1-2名实干奉献型党员干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树立时代楷模。
二、主要内容
(一)持续深化学习,凝聚党员思想共识。认真贯彻落实《乌审旗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旗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以“坚持‘六个一’,争当北疆先锋”为载体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全力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明确学习内容。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党规;继续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件选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要学深学透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统计改革发展重要文件,学深学透《统计法》和即将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2.把握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完成年度学习任务。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对党章党规要有计划学、经常学,对系列讲话要全面学、系统学,对统计新制度、新方法以及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要及时学、持续学。在学习中要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以及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用其指导统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丰富学习方法。严格执行“六个一”学习机制,围绕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自治区、市、旗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采取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党员干部轮流授课以及观看教育片、参观爱国主义和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原则上每月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组织专题研讨。党组书记全年带头讲党课二次,其他党员干部至少安排一次专业授课。局党组要认真参加旗委中心组学习,积极选送优秀党员干部参加旗组织、人事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拓展学习方式,突出分类指导,针对文化素质高、接受能力强的机关党员干部要综合利用网站、QQ群、微信、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平台,及时推送学习内容;针对帮扶嘎查居住分散、行动不便的农牧民党员,要继续采取送学上门、入户宣讲等方式进行教育。总之,要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层次党员,要提出学习重点和要求,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增强学习吸引力。同时要深入开展“我最牢记总书记的一句话”和“‘两学一做’我最差在哪一点”“两个一”主题学习活动,提高学习成效。
(二)积极践行宗旨,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局党组要着力在实做上深化拓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和打造祖国北疆“六道亮丽风景线”的生动实践中争当“北疆先锋”。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28条配套规定、市委21条具体意见和我旗18条具体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统计职业操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绿色乌审改革发展和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中做表率、当先锋。
(三)聚焦突出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学做结合,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局党组要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局党组书记是否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否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发挥以上率下,是否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和问题整改。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局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是否经常;党员关怀激励机制是否得到落实,党务是否按要求、按时公开,对党员的民主评议是否客观公正,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否严格稳慎。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全体党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坚决服从组织分配,是否完成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
将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固定活动日实施方案,重点查找分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是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是否起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效果。局党组要把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党组书记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局党组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深查细找,建立台账,抓好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要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工作作风和统计数据真实性以及统计服务方面的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推进方式
(一)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局党组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组成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以上率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带头担当负责。要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始终、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要带头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主题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组织党员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党课两次,每位党员干部进行专业授课一次。“三会一课”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坚决反正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和庸俗化。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三)着力开展“131”党员示范引领主题活动。通过争做“四个标兵”(先锋模范标兵、学习服务标兵、业务精英标兵和扶贫济困标兵)为载体,努力创建“十星级”党支部,着力打造和谐统计·服务乌审机关服务品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提升意识形态领域自觉和自身素质,积极发挥党员在改进作风、学习服务、统计业务及脱贫攻坚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着力营造机关干部“改作风、钻业务、讲奉献、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是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推动统计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局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紧密结合统计事业发展实际,准确把握中央和各级党委部署要求,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全力推进,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旗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全旗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中有新作为、新贡献。
(二)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每年专门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分析解决问题,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督导、有考核。党组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对相关股室党员学习教育加强督导,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和专题研讨。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对参加学习和专题研讨不积极、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督查。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统筹抓好全局学习教育的组织协调、宣传引导、督查指导等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督查、指导。通过在党刊报刊、党务政务公开栏、绿色乌审网站宣传学习教育新动态、好做法及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和学习成效,加强理论阐释和舆论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氛围。
(四)两手抓两促进。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结合起来;与转作风抓落实、完成旗委下达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坚持以学促进,以做提升,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为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统计工作环境,为绿色乌审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凝聚强大力量,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