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养老机构、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全旗养老机构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制订《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一、检查时间
2023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二、抽查的比例
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办法规定,抽查比例为5%。为了提高工作标准,本级2023年度计划抽查社会组织20家,抽查率7%。
三、抽查人员、方式和内容
(一)抽查人员。
采取随机方式决定抽查人员和被抽查单位。
(二)抽查方式。
抽查采取现场检查和财务审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检查主要通过座谈了解、沟通交流、现场查看、问题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承诺等程序进行。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要拍摄现场检查照片,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如实记录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检查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
(三)抽查的内容。
结合社会组织日常情况,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行业协会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要求,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社会组织、非营利性托幼机构及养老机构等。检查内容包括:办公设施、人员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信息公开、财务管理、理事会、监事会、党建工作、活动开展、涉企收费、表彰达标表彰、生产安全、平安建设、政会脱钩及是否存在违规集资融资、违法开展宗教活动情况;是否存在利用黑恶势力进行欺行霸市、价格垄断、恶性竞争等涉黑涉恶违法情形。
2023年5月-11月,按照20%的比例按照经营审批、经营管理、服务品质等3项内容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抽查人员由旗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会治理股工作人员组成,参与抽查的人员采取随机方式决定。
附件1: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2: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3:事项清单库
乌审旗民政局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 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docx
附件2 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docx
附件3 事项清单库.docx
文件下载: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