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乌审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旗民政局草拟了《乌审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加以研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无意见也请一并反馈),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于5 月24日17:00 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旗民政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509办公室,可报送扫描件),电子版同步发送至:wsqmzjbgs@163.com。
联系人:春 梅 7212280(传真)
附件:乌审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乌审旗民政局
2023 年5 月23日
乌审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工作,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申报“婚俗改革”试点的通知》(鄂民发〔2023〕5号)和《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扩大全市婚俗改革试点的通知》(鄂民发〔2023〕11号) 文件精神,结合乌审旗实际,现就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形成有利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确保婚俗改革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基层群众作为推进婚俗改革的主体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意愿与相关部门已有的有益做法有机结合起来,转化为群众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婚俗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把握本地区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实施相结合,防止简单粗暴和一刀切,防止把传统风俗混同于陈规陋习和不正之风。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并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善于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用新思维推进婚俗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大力加强婚姻文化建设,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优秀中华传统婚俗文化,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着力创新婚俗改革工作措施和方法,通过试点工作,在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上取得新进步,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为全区乃至全国婚俗改革工作提供经验。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婚俗改革阵地建设。按照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评定标准,提档升级婚姻登记场所相关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使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齐备、服务更加贴心。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不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结合公园广场建设和婚姻登记场所建设,探索打造婚俗文化墙、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加强婚俗文化教育。
(二)开展“幸福+1℃”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每周五次(≥20小时)由专业(持证)的心理咨询师或婚姻家庭咨询师在婚姻家庭辅导中心驻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为新婚夫妇提供婚前辅导和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为婚姻出现问题的家庭提供情感沟通、离婚冷静期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法律咨询等服务,在“调和”中消除纠纷,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要注重发挥“五社联动”机制作用,把法律政策宣传、婚恋指导、婚前教育、家庭辅导、家庭调解等社会事务服务与“五社联动”有效结合起来,促进群众对婚俗改革意义的理解和广泛参与。探索推行“婚姻共助险”,以防止因婚变带来的财产损失。
(三)推行“爱的承诺”特色颁证服务。积极倡导文明简约的婚俗礼仪,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强化室内颁证场所建设,创设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基地,将中式婚礼、鄂尔多斯婚礼和西式婚礼完美结合,在“5·20”、七夕等重要节日,开展特色颁证体验仪式,通过“书记旗长颁证日”“金婚夫妇颁证日”“社会名人颁证日”等体验活动,常态化开展集体颁证、个性化颁证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增加婚姻登记的仪式感,增强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同时,依托城市帐篷营地、人工湖、草坪广场等旅游景点,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特色突出、现代时尚、文明节俭的新时代婚礼,推进移风易俗,着力提升城市温度和文明程度。
(四)开设“相伴成长”新婚夫妇成长课堂。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面向家庭、社区、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教育、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大学生正确婚恋观教育等预防性专业服务。开展“遇见最美精灵”走进幼儿园活动,让新婚夫妇学习幼儿成长教育知识。开设“新婚夫妇微课堂”,邀请专业家庭教育辅导师、金婚夫妇、幸福家庭典范等,通过线上微课堂,线下大讲座,分享经营幸福婚姻的经验做法,鼓励新婚夫妇弘扬传统美德,勇担婚姻家庭责任,互敬互爱,包容理解,用智慧与担当共建美满家庭。
(五)开展“绿色乌审”婚俗文化宣传。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婚俗改革,引导公职人员带头简朴节俭操办婚礼,以党员带动群众。将婚俗改革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及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开展寻找钻石婚夫妇、金婚夫妇、最美婚姻家庭等活动。定期在全旗开展文明婚俗、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政策,对在倡导和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中作出表率的模范家庭和先进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 简朴节俭操办婚事,以机关影响基层、以党员带动群众,让简约 适度、积极向上的婚俗礼仪成为新时尚,促进社风民风向善向好。将喜事新办、俭办纳入嘎查村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联合合有关部门开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整治,加强婚介服务机构监管,规范婚介行业发展,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积极宣传遏制低俗恶俗婚闹,坚持常态化调度遏制低俗婚闹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遏制低俗婚闹督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5月—6月)
成立婚俗文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乌审旗婚俗文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婚俗文化改革工作会议,明确相关部门分工,部署相关工作。
(二)工作推进阶段(2023年6月—2024年11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婚俗文化改革工作,每季度向婚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活动台账信息及时总结提炼婚俗文化改革工作中的亮点和创新等,婚俗改革领导小组适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试点工作经验,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5月)
认真总结婚俗文化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对照实施方案,梳理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做法,并寻找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思路,形成总结报告,学习全国创建优秀经验,加强创建能力和工作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婚俗文化改革试点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负责婚俗文化改革试点工作,总体协调,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协作,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工作保障。加强阵地保障和资金保障,各部门要上下协同,齐抓共管,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推进措施,各苏木镇要结合实际,部署、指导各社区开展婚俗改革工作,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自媒体平台等多种手段,在群众中营造良好的婚俗文化氛围,积极引导居民参与集体婚礼、慈善婚礼、纪念婚礼及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乌审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乌审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乌审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希 尼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苏庆溥 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韩玉峰 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赵 慧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 陈德华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边 良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耀强 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海峰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 军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阿拉腾乌鲁斯 旗民政局局长
李向兵 旗司法局局长
杨志远 旗财政局局长
张 军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党新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建成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哈斯额尔德尼 旗公安局副局长
萨仁格日乐 旗总工会副主席
敖特根锁 团旗委书记
刘 萍 旗妇联主席
青 梅 嘎鲁图镇镇长
特日格勒 无定河镇镇长
斯楞格 图克镇镇长
王浩宇 乌兰陶勒盖镇长
杨小明 乌审召镇镇长
陈海军 苏力德苏木苏木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全旗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协调乌审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乌审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阿拉腾乌鲁斯担任。试点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乌审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旗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牵头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各苏木镇、相关部门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旗委组织部: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简朴节俭操办婚事。
旗委宣传部 (文明办):负责婚俗改革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新风,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各苏木镇,有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宣传工作;牵头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旗民政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改造提升婚姻辅导室和颁证室环境,设置婚姻文化展示厅,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提升工作业务水平,建立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等特邀颁证师制度。建立完善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推动将规范操办婚事写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婚俗不正之风整治。
旗财政局:核定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经费并及时拨付。
旗公安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举报受理工作,突出对加载额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花车、广告车等各类违规车辆的检查治理。
旗司法局: 牵头开展《民法典》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
旗文化和旅游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俗改革的宣传工作,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的同时,实现传统优秀婚俗礼仪融入现代生活。结合我旗旅游资源,牵头组织举办吉祥喜庆又具特色的民俗婚礼。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婚宴酒席食品安全的监管,做好移风易俗改革和宣传工作,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作为主抓手和突破口,推进文明建设,逐步实现移风易俗常态化,民间习俗文明化。
旗政务服务局: 配合婚俗改革相关成员单位在政务服务大厅加强婚俗改革阵地建设。
旗总工会、团旗委、旗妇联 :发动工青妇团体、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婚俗文明行动,牵头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
各苏木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将移风易俗列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将婚俗改革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婚俗改革的集中宣传教育和引导,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地发动群众参与婚俗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