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现将《乌审旗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审旗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
乌审旗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的《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88号)、《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发〔2023〕21号)等文件精神和“乌审旗2023年人大代表票决制十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进一步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结合我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适老化改造的目的是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适老化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选择、公平公正。以自愿为前提,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老年人家庭成员必须自愿申请,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意后实施。同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有关协议并承担相应义务。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工程质量关,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做到程序公正,确保结果公平。
(二)需求导向、高效高质。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住宅实际等特点制定改造方案,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确保安全舒适、经济适用。
(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改造项目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改造施工机构和专业验收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开展改造施工、进行项目评估监理等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旗民政局要抓好指导监督,突出制度引领,政策保障,突出因人而异,精准施策,突出综合智能,夯实基础,突出规范管理,强化监管。
二、实施对象及数量
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按申请先后顺序予以安排改造。所改造的家庭住房,老年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公租房、廉租房等不纳入范围),拟申请改造的住房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搬迁计划范围。
1.具有乌审旗户籍60周岁(含)以上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内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2.在满足上述对象需求的前提下,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3.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00户
三、改造内容
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需求,主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对住宅及家具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见附件1)。清单所列7个类别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原则上,7个基础类项目是根据评估结果和老年人实际需求应予配备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基础产品服务包是为满足老年人一般家庭基本的适老化改造要求,主要根据肢体支撑需要,安装易于抓握、手感舒适的扶手和抓杆类产品;根据地面防滑处理需要,安装防滑贴、防滑垫等产品;安装易燃气体和火灾自动监测报警、防灾应急装置等老年安全防护产品);23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选择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个性化产品服务包主要是为满足不同老年人、不同居住环境要求,可以选择智能家居类、健康监测类等产品及服务,也可选择开展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其中,被筛选评定为家庭养老床位的户子,第10项“配置护理床”和第30项“智能辅助装置”列为“基础项”予以配置改造。
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充分评估后选择最需要、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如老年人家庭在实施基础类项目改造后核算的总费用未超过资助标准的,可在资助标准内将可选类项目纳入补助范围。
以上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总体内容,在设计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自身需求以及拟申请改造住宅的实际等因素,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改造。单独就房屋局部维修、损坏物件更换、墙壁地砖修补、家电家具配置等物业类、装饰类、代办类服务,均不在适老化改造范围。
四、实施步骤
居家适老化改造分以下四个步骤
(一)确定主体
1.申请审批。适老化改造由有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持相关证件自愿向所在社区(嘎查村)申请,填写好《乌审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社区(嘎查村)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上报苏木镇人民政府;苏木镇初审后,在社区(嘎查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旗民政局审定,确定拟实施项目名单。
2.选定第三方机构。旗民政局依据有关规定,采取招投标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选定专业评估机构、改造施工机构和专业验收机构,签订合同明确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机构、改造施工机构、专业验收机构)责任分工。
(二)评估。专业评估机构根据拟实施项目名单,及时安排入户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与老年人家庭会商同意后拟定改造方案,填写好《乌审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需求评估表》(见附件3),并在项目补助标准内概算所需经费(户主愿意自费的也可增加概算),报旗民政局审定。
(三)施工。改造施工机构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施工方案,经旗民政局、老年人家庭和专业评估机构审核确认后,共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前、后要分别拍照备存并制作改造档案(见附件4);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旗民政局、专业评估机构和专业验收机构要加强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四)验收总结。旗民政局加强工作调度,按规定时间和进度要求完成施工。施工完成后,由专业验收机构初审验收,协助老年人家庭填写《乌审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验收表》(见附件5),并由所在苏木镇、旗民政局出具意见。验收合格后,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整理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单等资料并移交旗民政局,并按规定录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相应板块。旗民政局要按期改掉缺点、总结经验、梳理形成工作报告。
五、经费保障
(一)资金来源。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来源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福彩公益金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项目补助资金及乌审旗民政局2023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e养乌审”智慧养老项目资金。
(二)补助标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标准一般不超过6000元(含基础项目改造和设施配置)
旗民政局应备档留存评估报告、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验收单扫描件等资料,并及时录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相应板块,以备审计、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适老化改造政策和内容的宣传引导,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适老化、营造居家安全环境的认识,强化适老化改造对于民生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满足老年人生活起居需求,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更好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
(二)明确工作职责。旗民政局是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选定第三方机构,规范开展受理申请、评估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资金结算、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工作。要针对适老化改造项目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把好筛选确定项目服务对象“第一道关口”,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各苏木镇负责评估实施对象申请、确定拟改造实施对象名单上报旗区民政局审核,协助开展入户需求评估,改造过程协助管理,组织逐户实地竣工验收等。社区(嘎查村)负责接收老人家庭的申请材料,审查筛选符合补助条件的实施对象,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各苏木镇,协助开展入户需求评估,协助各苏木镇进行公示。
(三)加强督促检查。旗民政局要高度重视适老化改造工作,统筹安排、科学部署,要加强对适老化改造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偷工减料。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依法依规查处适老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工作统筹。旗民政局要严格落实适老化改造与家庭养老(照护服务)床位建设同步申报、同步筛选、同步评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五同步”工作要求,确保两项工作统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