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报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主题教育期间通过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新纳入和退出低保的人员情况:
按照《全市深化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旗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作风建设,严厉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深入开展走访排查,运用大数据手段,通过与扶贫、残联等部门信息比对,主动发现,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利用核对平台开展信息比对5次,对核对出的数据下发至各苏木镇进行逐户排查。二是对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要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三是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通过排查纳入14户21人。
(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建立情况
实施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解决“急难型”家庭临时、紧迫性困难。2020年1—4月,乌审旗累计临时救助22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4.9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和建议
一是排查中,我们发现部分老年人、残疾人由于文化水平低、结合发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对符合农村牧区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快速审核审批,及时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
二是我旗民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旗各苏木镇民政工作人员绝大多数同时承担着苏木镇安排的扶贫、残联、社保以及其它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而这些工作的难度和压力并不低于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只能挤时间去完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旗范围内推行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和社会福利及其他困难家庭入户调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做好城乡低保公示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进行。
乌审旗民政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