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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401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政局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0年02月21日 名  称: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乌民政发〔2020〕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养老机构: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

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1   分享:    下载

各养老机构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着对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经我局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朝鲁巴特尔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哈斯吉日木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萨仁格日乐   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李建军       无定河敬老院院长

         吉胡浪       嘎鲁图中心敬老院副院长

         苏布德       养老和儿童福利股股长

         许二飞       办公室主任

  职责:办公室负责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及工作动态发布,网络與情监测及应对,养老和儿童福利股负责对各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联络;各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二、工作内容 

  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务 

  必关注并重视此次冠状病毒疫情,指定专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春节期间防控疫情要做出全面部署,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一)对养老机构入住人群的防控措施 

   1.封院 各养老机构对所入住人员统一安排,杜绝养老机构与外界不必要人员的一切接触,防控期间原有执行的登记备案外出制度暂停执行,院内老人禁止外出,家属不允许探视,各机构指定专人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和家属沟通,争取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在院内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对于外出已经归院的老人,要求老人及其家属配合工作人员细记录外出路线以及接触人群,出具保证书,同时做14天房间内自我隔离观察对于外出要求归院的老人,原则上不允许返院,以电话,微信的形式提前与返住老人监护人沟通延迟返住事宜,并劝导家属让其在家继续休养;个别具备条件的机构,由各机构负责人联系医疗卫生机构做必要体检,出具“体检诊断书”,由家属写保证书,签字手印方可允许归院,归院同时做14天房间内自我隔离观察

  2.疫情未解除之前,取消院内外的各种集体活动及联谊,如集中性文娱,举办团圆宴、春节联欢等活动

  3.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水平,提高老人护理及个人卫生质量,提供消毒皂,及时辅助老人洗手洗鼻,每日合适时间开通风各院要严格要求护理员做好防护工作,佩戴口罩、眼镜、勤洗手 

  4.加强院内消毒。每日必须要进行公共区域、老人房间和办公区消毒,消毒之后要做好通风,对于全体老人衣物,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排泄物、呕吐物以及一次性护理用品,及时做好消毒、清理等无害化处理 

  5.要设置隔离区病房,每天对老人测量体温,并密切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一旦发现身体情况异常的老人,马上移至隔离区病房,安排隔离区内护理人员负责照料,同时上报疫情防控小组,拨打120电话联系医院救治 

  6.对院内所有在住人员(包括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每日做好登记监测工作(每日填写养老机构日常监测统计表,有异常情况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民政局) 

  7.院内工作人员需密切关注老人情绪变化,由各机构负责人不定期进行心理干预,解除疑虑,并积极与家属沟通,改善院内老人生活氛围 

  (二)对养老院工作人员的防控措施 

   1.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要求24小时在岗,禁止外出,要为一线护理员配备医疗口罩等防护设备,要求护理员工作期间必须佩载专业口罩,在与老人有肢体接触或者近距离(小于1米)接触后做洗手处理,严格执行七步洗手法进行洗手  

  2.非一线工作人员尽量少去或者不去老人房间以及老人

  公共区域走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专业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外出归来一定要及时洗手,洗鼻,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上下班期间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避免出入人流密集场所,发现有不适症状及早报告并做自我14天隔离 

  3.门卫严格抗行出入人员登记制度,核查所有必要出入的工作人员情况:测体温、询问身体情况、近7天活动地点、接触史等,并做好登记备案用口罩等

  4. 每个餐饮区域早晚各消毒一次,严格执行碗筷紫

  外线消毒制度,餐饮区域等公共场所每天进行喷洒消毒、通风,厨房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相应的工作规范。

  5.所有人员的口罩,每天更换2-4次,更换下来的口罩定点销毁,避免被非专业人员回收。餐饮工作人员为重点管理对象。

  6.全员树立安全意识,行动统一,负责人亲自每日督查不能疏忽任何一个环节

  (三)其他防控措施

  1.执行日汇报制度,各敬老院院长每日向分管领导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向旗养老和儿童福利股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由养老和儿童福利股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直至政府官方宣市疫情解除为止,自文件下发之日立即执行,遇紧急特殊情况,随时上报疫情防控小组。

  2.各养老机构要排查院内老人及工作人员近期是否外出(2020年1月12日以后离开乌审旗境内)或从疫情回来,是否参加聚会,感冒就医和异常发热情况,并填写排查台账(填写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出情况及密切接触人员情况统计表),清点各养老机构入住老人人数,包括现在入住老人和过年未归院的请假老人人数(并填写养老机构现入住老人情况统计表和未归院请假老人情况统计表),于在2020年1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民政局。

  3.各机构要配置检测与防护设备,如血氧仪、温度计、专用口罩等。

  4.各养老机构应主动与当地防疫医疗等相关部门及老人家属建立联系,及时通报院内情况,建立联防联动防疫防范工作网络 

  5.各养老机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各机构内部 

  与家属群传接积极健康的正向内容

  三、其他要求 

  (一)强化防范意识,及时传达落实。高度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密切关注疫情,做好疫情应对和准备工作 

  (二)强化任担当,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度,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强化工作部署,积极防控疫情,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各养老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乌审旗民政局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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