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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399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政局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0年01月29日 名  称: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民政发〔2020〕10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局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现将《乌审旗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切...

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9   分享:    下载

局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现将《乌审旗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旗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传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成立乌审旗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受旗委政府统一调度指挥疫情防控工作,各股室、二级单位,相互之间要密切协调配合,联动高效快速完成旗委政部署。

  (二)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行业管理范围内开展疫情自查防控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确保防控成效。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提高全社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意识,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做到群防群控。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依法依规依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任务,做到组织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谢绝各类社会

  组织和个人到院组织表演、慰问和探望等活动,二是近期出院过节的老人原则上不允许入院,请老人自己在家居家养老并进行自我隔离,有特殊原因的(如特困供养人员),院方要安排单独房间,进行接送,护送和居住,非工作人员不得在院内滞留或留宿。三是院内员工加强消毒防护工作,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回家返院严格执行消毒工作,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四是日常消毒工作提高标准,严格执行物品的浸泡消毒、物晶表面擦拭消毒等多种消毒举措。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两次,从员工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杜绝安全隐患。五是院内工作人员及老人建议每天测量两次体温并记录,如有不适,随时测量并记录,要做好体温计消毒工作,每日实时关注老人身体状况。六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主要临床表现多有发热、乏力、咳嗽,部分患者随着病情进展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二)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一是取消殡仪馆较大规模追悼会,告别仪式等活动;二是取消2020年2月2日集中婚姻登记办理工作;三是各社会组织拟开展的各类娱乐活动一律取消(包括棋牌等活动)。

  (三)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同时,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惠者提供救急难救助、临时救助。

  (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组织,组织社会力量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

  (五)加强人员管理和值班工作,全体工作人员要减少外出走动、不得组织、参加各类聚餐活动,做好居家过春节,放假期间如需外出向办公室备案。做好对武汉回来人员线索摸排工作,如有发现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局机关、各二级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持值班期间在岗在位,确保政令畅通。

  (六)落实好汇报工作。每天下班前向旗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贯彻上级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部署。

  (二)加强督促指导。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

  (三)加强任务落实。各股室、二级单位、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联系人:许二飞 联系电话:0477-7212280;邮箱:wsqmzjbgs@163.com)

  附件:乌审旗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乌审旗民政局

                                                                                         2020年1月29日

  附件

  乌审旗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快速应对疫情的扩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成立乌审旗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朝鲁巴特尔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高  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哈斯吉日木图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朝洛濛       行政审批股股长

  萨仁格日乐   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其  劳       殡葬管理所所长、殡仪馆馆长

  陈海霞       城乡低保办主任

  高  娃       姻登记处主任

  曹雨霞       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股股长

  苏布德       养老和儿童福利股股长

  李建军       无定河敬老院院长

  李亚峰       殡仪馆副馆长

  吉胡浪       嘎鲁图中心敬老院副院长

  许二飞       办公室主任

  职  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及工作动态发布,网络與情监测及应对;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联络以及具体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负责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提供生活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兜底保障;组织开展社会捐助活动,接受和分配社会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突发疫情的隔离、留验、观察、封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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