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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87/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政局 发文日期:2017年03月29日 名  称: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和《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设置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民政发〔2017〕2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及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工作部署...

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和《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设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9   分享:    下载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及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了《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和《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设置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1.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2.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设置方案

     3.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4.明节宣传口号(制成条幅悬挂)

         5.全旗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制成宣传单张贴、

发放)

          

                               乌审旗民政局

                               2017329

  

附件1

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保障服务,倡导移风易俗,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根据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平安清明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移风易俗为导向,以宣传引导为抓手,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有关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安全无事故。一是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二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三是积极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和“殡葬服务体验日”活动,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四是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大力推行文明生态殡葬,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五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开展“鲜花

换纸钱”“丝带祭扫、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活动。六是抓住有利时机,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宣传殡葬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组织领导

    按照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我旗清明节祭扫实际,全旗从42日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成立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朝鲁巴特尔(局长)

副组长:吴丽萍(副局长、双拥办主任)

  员:其  劳(殡葬管理所所长)

        乔俊萍(嘎鲁图镇民政助理)

斯日古楞 (乌审召镇民政助理)

        刘志军(图克镇民政助理)

        许世有(乌兰陶勒盖镇民政助理)

          强(无定河镇民政助理)

        双萨如拉(苏力德苏木民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其劳兼任,电话:04777214721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各单位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情况,上报紧急事态。各苏木镇也要成立相应办公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四、工作安排

(一)强化安全管控,保障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1.全旗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全国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暨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所辖农村牧区公益性公墓、苏木镇指定的集中安葬点、殡仪馆、公墓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负责人员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保障等方案预案,组织开展工作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重点加强祭扫高峰期安全管理,通过对重要路口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驳车辆、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和火源管控。

2.清明节期间正值全旗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切实加强火灾预防工作,农村牧区公益性公墓、苏木镇指定的集中安葬点、殡仪馆、公墓要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配有完备的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短信提示、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告知祭扫群众不得在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确保安全文明祭扫。

3、旗殡葬管理所在清明节前,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

4.清明节期间,乌审旗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旗殡葬管理所,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旗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市民政局和各苏木镇上下联动。42日—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投诉、值班、服务电话:047772147210477-7212280(传真)。

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41日前,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旗殡葬管理所。

(二)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明”理念,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切实解决行风建设和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作为检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在创新管理上见实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

(三)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尤其是抓住清明前后集中落葬习俗的有利时机,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组织开展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推动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加强清明节期间观察点祭扫活动监测和信息报送,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各苏木镇于410日前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15日—317日)

根据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做好2017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全旗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二)工作部署阶段(317日—325日)

1、下发文件。下发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召开全旗各苏木镇及殡葬服务单位2017年部署清明节工作会议。

4、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20日—410日)

1.各苏木镇和有关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优质服务,平安清明。

2.4月2,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2日至4日连续三天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6日—48日)

清明节后,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对2017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8日前报旗殡葬管理所。

旗殡葬管理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047772147210477-7212280(传真)。

电子邮箱:wsqmzj@163.com

联 系 人:其  13947716664

 

 附件2

乌审旗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设置方案

根据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各苏木镇设置观察点,以便及时掌握情况,为今后工作提供经验。

一、观察点设置

1.嘎鲁图镇为全旗观察点,要指定专门人员按时报送观察点数据;

2.各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均为全旗观察点;

3.各苏木镇观察点要在祭扫人员集中的地区殡仪馆或公墓设2个观察点,每个观察点确定 2 名观察员负责当天情况观察和报送。

二、观察内容

1.4月2至4日,分时段观察、登记、报送祭扫人数和车流量;

2.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祭扫群众选择的方式;

3.清明节期间每天在岗人员数,本单位人数、协助单位人数、临时聘用人数;

4.有无突发事故、突发事故处理方式及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观察点都要制定清明节应急预案;

2.务必按时观察和报送情况;

3.3月31之前,各苏木镇民政办按照《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3)的要求,明确观察点,连同苏木镇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一并报旗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

4.4月2至4日每天15时前,各苏木镇民政办,要认真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填写《2017 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按要求上报至旗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对本地当日祭扫情况形成小结同时上报。

5.各苏木镇清明节情况总结(做法、经验、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请于48日前报旗殡葬管理所。

 

附件3

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单位:                                                日期:     

观察点名称

当日祭扫总数

车辆总数

工作人员总数

有无突发事件

其他

 

 

 

 

 

 

 

 

 

 

 

 

 

 

 

 

 

 

各观察点总计

 

 

 

 

 

    填表人:                                              电话:
  填表说明:各观察点在清明节期间按时填报日报表于42-417:00前报旗殡葬管理所。有突发事件发生的,请另附文字报告。
   
旗民政局联系方式:7212280(办公室兼传真)7214721(殡葬管理所)
电子邮箱:wsqmzj@163.com


附件4

清明节宣传口号

 

1.鲜花寄哀思,文明祭故人

2.文关心生者,关爱逝者,关怀人生

3.认真推行火葬,制止乱埋乱葬

4.物燥风大,上坟莫烧纸;怀亲念友,献花寄哀思。

5.禁止在“三沿六区”修建坟墓

6.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7.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8.告别丧葬陋习,崇尚文明治丧

9.清明时节寄哀思,花香袅袅故人知,烧纸旧习莫仿效,文明上坟好风气

10.清明扫墓不小心,烧了林木害六亲

11.倡导绿色殡葬,推行文明祭祀

12.严禁在城区组织鼓乐队送葬,乱撒冥纸

13.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14.清明时节雨纷纷,一束鲜花祭故人


 

附件5

乌审旗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致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和各界朋友:

   清明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缅怀先辈先贤、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推动我旗“全国文明旗”创建工作,打造和谐、文明的新乌审,旗文明办、旗民政局联合向全旗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祭扫,过一个倡导新风的清明节

自觉开展文明祭奠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崇尚尊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多关爱,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鼓励推广骨灰存放、树葬、花葬、骨灰撒洒等安葬方式,倡导骨灰生态化处理,加快殡葬改革进程。

    二、红色祭扫,过一个传承美德的清明节

    倡导举办主题党日、团日、队日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到革命烈士陵园开展敬献花篮、瞻仰等活动,组织在校师生集体参观革命烈士陵园和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红色革命精神。

三、安全祭祀,过一个平安有序的清明节

    清明节期间正值我旗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因此,要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森林、草原、墓地点燃明火、焚烧祭品,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品,在殡仪馆、公墓焚烧祭物,必须在指定的焚烧场所,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

四、绿色祭扫,过一个生态环保的清明节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倡导通过诗赋、祭文、家庭追思会、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绿色环保的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还清洁明净于清明节。

五、以身作则,带动全社会开展文明祭祀

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尊敬的城乡居民及各界朋友,推行殡葬改革、弘扬殡葬新风、倡导文明祭扫,保障安全有序过清明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实现更加美丽富饶绿色乌审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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