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促进我旗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和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更好地形成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活动常态机制,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成长、满足社区民众多样化需求、引领和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15〕37号文件)和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购组发〔2016〕1号文件)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乌审旗首届微公益创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规则
(一)申请主体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服务涉及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
3.上年度年检合格或新登记成立且入驻孵化园的。
4.有税务登记证明
5.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6.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7.有完善的社会组织机构。
(二)项目标准
1、公益性。选送的项目要能引导公众关注或解决社会问题,得到群众的认同。
2、引领性。项目实施团队具有完成项目的能力、水平和经验,其党组织或党员发挥主导、引领、带动作用。
3、推广性。选送的项目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具有切实可行和推广的项目目标、完整具体的实施方案。
4、创新性。选送的项目要具有观念创新、工作创新或制度创新的性质。
5、真实性。选送的项目要来自基层党建工作的真实实践探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价值。
(三)项目领域
本次微公益项目创投大赛参赛项目需符合以下工作领域。
1.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为部分社区65岁以上的失独、空巢、独居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
2.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项目包括: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亲子教育、亲子阅读、亲子手工、“老少同乐”,音乐、绘画、体育技能培训等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3.公益慈善服务: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困难,开展青年志愿者力所能及、社区居民实际所需的其他类型的各种志愿服务项目均可。
4.社区文体活动服务:为部分社区居民提供文艺表演、健美健身等服务,以活跃社区居民文化生活,倡导社区健康生活,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5.社会组织人员培训服务: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6.其他事关民生,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项目。
二、资金安排
1、经费预算。乌审旗旗财政拨款30万元,包括获选项目支持费用、为公益创投活动运作费用和必要的宣传费用。其中正式登记且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每个项目申请资金为1—4万元;每个社会组织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
2、经费拨付。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协议签署后拨付项目总预算的7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效能评估后拨付剩余的30%。
3、经费管理。要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将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三、实施范围和周期
微公益项目的实施范围为乌审旗辖区内;项目的服务对象为乌审旗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和社会组织。
微公益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5个月,争取当年实施当年完成。
四、运行机制
主办单位:乌审旗民政局
协办单位:乌审旗社会工作者协会
五、程序安排
(一)项目征集
通过向社会组织发布公告,开展申报知识及需求引导培训公开征集微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设计要求,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并在项目征集期内(8月1日至8月5日),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和预算表、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社会组织党组织成立批复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活动承办方对提交项目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专业辅导,并受理符合要求的公益项目。
(二)项目评审阶段
对微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主体进行尽职调查,并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微公益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初步确定入选项目进行优化,最后将项目入选结果向社会公示进行确认。
(三)项目实施阶段
与获选项目签订合同,按约定拨付资助资金,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与督导,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关评估工作。
(四)项目评估与奖评阶段
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承办方提交总结报告,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估与评奖,并对创投活动的承办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五)时间安排
2016年8月1号——2016年8月5日前截止
六、执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微公益创投大赛服务资金由民政局出资支持,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民政局执行监管工作,确保公益创投服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各承接主体要遵守承诺,严格按照公益创投服务合同履行约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承接主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公益创投购买服务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未按规定履行项目资金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参与任何政府购买或公益创投。
主办单位联系方式
微公益创投联系人:陈海霞、乌兰乌都
联系电话:0477-7212280
手机:13847772319 18248131213
联系地址:乌审旗党政新区6号楼203办公室或103办公室
协办单位联系方式:乌审旗社会工作者协会
联系人:蒋对
电话:15764772717
地址:乌审旗社会组织双孵化园
附件:乌审旗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doc
乌审旗民政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