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号)要求,我局对鄂尔多斯市银河鸿泰煤电有限公司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呼吉尔特矿区沙拉吉达井田煤炭勘探(保留)”探矿权(证号:T01520090901034666)保留申请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该申请属自然资源部发证权限,现将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的具体情况。截止核查之日,申请人2006年按照每平方公里10000元缴纳了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呼吉尔特矿区沙拉吉达井 田92.9平方公里探矿权价款(详见附件)。
二、申请范围与哈头才当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重叠,不在国家地质公园禁止勘查开采区域范围内。
三、申请范围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呼吉尔特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的有关要求。
四、该探矿权无权属争议,按要求公示年度信息且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由于申请范围与哈头才当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重叠面积较大,该公司承诺暂不开发沙拉吉达井田。
根据上述核实情况,我局恳请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审查核实。
特此报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
乌审旗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