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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 分  类:其他;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电子政务中心 发文日期:2016年11月14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6〕100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4   分享:    下载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旗人民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要求,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努力预防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重大节日、重点时期、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不放心区域,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工作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狠抓火灾防控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旗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各苏木镇、综治、住建、住房管理等部门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每个居民社区、每栋住宅楼院必须达到以下五方面要求:一是落实消防责任。必须明确每个居民社区、每栋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消防工作责任。二是畅通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畅通,疏散通道内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或堆放杂物,疏散通道、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竖井防火封堵应严密到位,并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三是维护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的作用,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组织居民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利用社区、居民小区宣传栏,户外LED显示频等宣传媒介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五是建全建强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小区都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且保证24小时值班,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组织专(兼)职队员开展训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2.做实做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重点单位应全部建立建强微型消防站。单位微型消防站要达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要求,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确保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一是开展防火巡查。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二是扑救初起火灾。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处置初起火灾。要进一步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宣传消防知识。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

3.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推动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镇棚户区、危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电工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和住宅楼外墙私自接线充电问题。组织供电、公安、住建、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

4.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年内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回头看”,确保整改彻底。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旗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上报旗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约谈问责、定期公告、媒体曝光,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对屡教不改、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临时查封。

5.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要全力做好自治区党代会、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国两会前,要重点加强对“五供”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凡举办大型活动赛事的单位或企业,要提前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公安消防部门要提前赴实地查看疏散通道设置、应急防火处置等工作安排。在活动期间,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巡逻检查。同时,要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名制”巡防看守工作。

6.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火灾防控。冬防期间,各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以及林业、农牧业等部门要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排查,加强对嘎查村、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农牧民和暂住人口用火用电的检查,同时,要做好对此类人群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严格落实大风天气禁火要求,及时检修电气线路、对烟道进行维护、规范柴草堆放,严防发生因火势蔓延造成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7.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各苏木镇、公安消防、安监、住建等部门要于2016年11月底前,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根据全旗实际,将重点在煤化工企业、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场所、居民小区住宅楼等行业(领域)开展防火及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煤化工企业。重点将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纳林河工业园区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要针对目前部分煤化工企业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实际,且部分煤化工企业运行多年,很多设施设备、压力容器已进入疲劳期,易发生“跑冒滴漏”的现象。要摸清煤化工企业底数和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完善基础台账和“户籍化”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场所。要重点检查农畜产品仓储用的冷库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的情况。重点检查其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测情况以及消防设施运行等情况。要督促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等制度和预案,定期开展相应的巡查、培训和演练。同时,要建立健全检查情况工作账。

(3)居民小区住宅楼。要重点检查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是否履行和落实消防责任的监督管理,是否按照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组织实施。要对居民小区住宅楼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等共用消防设施以及供电供气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完整好用;在小区内划定电动车专门停放区域,要对电动车充电设备采取有效防火保护措施,严禁在楼梯间、楼梯口停放电动车和堆放杂物,严禁在住宅楼外墙私自接线充电。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集中宣传近期典型住宅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常识、电动车充电知识和火灾现场逃生自救技能。要充分发挥社区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志愿者的作用,对辖区内居民楼院、小区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后患,最大限度消除火灾致灾因素,力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6年年底前,全旗完成2个农牧区消防站建设任务,图克镇、苏力德苏木要加快未建成消防站建设进度;要加快全旗360个市政消防栓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年底前,要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年度任务,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不低于20%。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6年年底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加快发展苏木镇专职、志愿消防队,2016年年底前,要在重点苏木镇、超过八成的其余苏木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

3.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旗综治部门要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工作力度。推动苏木镇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2017年3月底前,60%的苏木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4.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旗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多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全旗要至少建立1个消防联防区域。

5.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各地各部门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2016年年底前完成年度安装任务,并结合实际增加安装数量,提高技防水平。

)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针对季节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和社会单位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一懂即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火灾危险性;三会即发生火灾后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发生火灾后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扑救初起火灾,发生火灾后懂得逃生技巧、迅速逃离现场);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

2.推进媒体宣传。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每周推出主题宣传内容;针对季节火灾防范特点,每天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利用户外广告牌、LED显示频等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用好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鼓励实用、新颖的原创作品,开展“双微十佳”作品评选活动,与新媒体主管机构、专业团队和消防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形成互动,提升新媒体平的消防宣传影响力和传播力。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一是将“119”消防日拓展为“119”消防宣传月,旗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协调媒体和专业团队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发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二是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按照统一部署,持续深入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苏木镇、嘎查村(社区)的负责人、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开展一轮培训,切实做到消防安全管理的“明白人”。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防火委员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行业系统进行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地各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旗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同时,也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集中期,火灾风险高,极易引发较大火灾事故。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旗对公共安全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由旗人民政府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旗防火委成员单位主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公安消防大队,各地各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积极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要推动苏木镇,嘎查村(社区)等基层力量,全力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

(三)完善救援机制。旗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托现有指挥调度平,建立完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通报、预警机制,重点加强与安监、卫计、环保、住建、气象、地震、应急等部门应急协作,开展与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动单位的合成演习。

(四)严格考核问责。旗防火委将开展明查暗访,及时督促整改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旗防火委成员单位要将实施方案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旗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5日前报相关工作总结,重要工作信息随时上报。

联系人:侯汉成

联系电话:7581015、15149778207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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