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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乌审旗电子政务中心 发文日期:2016年11月09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6〕9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玉米...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9   分享:    下载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乌审旗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稳定粮食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加快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推动实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鄂财贸发〔2016〕175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促进玉米实现供求基本平衡与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提高种植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建立对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鼓励地方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保障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2.定额补贴、调整结构。在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旗玉米种植面积和产量,充分发挥价格、财政补贴对生产的调节作用,体现优质优价,促进我旗种植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要做到标准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充分利用此前粮食直接补贴的工作基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二、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按照中央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挥比较优势,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促进玉米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补贴范围为全旗的玉米生产者。

(二)补贴政策。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对玉米生产者的补贴。全旗补贴额度根据当年全市对我旗的补贴总额、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因素测算确定,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所占分配比例分别为50%、50%,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期定为国家统计局认定的2O14年数据,三年保持不变。补助标准随国家标准和资金下达情况一年一定。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嘎查村据实统计上报玉米种植面积和产量,通过政策引导,保障农牧民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三)补贴资金管理与拨付。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混用。苏木镇财政所要及时编制补贴清册报旗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及时、足额兑付给玉米生产者。对于土地流转,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如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地方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玉米生产者受益。

三、切实加强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旗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全旗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颖新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那顺吉雅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娜  仁     旗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吴军华     旗统计局副局长

邬建国     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宝音图     旗发展改革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卫东     旗粮食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世宽     嘎鲁图镇副镇长

张春强     无定河镇副镇长

王宗明     苏力德苏木副苏木长

张  宇     乌兰陶勒盖镇副镇长

宝音图     图克镇党委委员

巴图达来   乌审召镇副镇长

李有德     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娜仁兼任。

各苏木镇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相关工作,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

(二)建立补贴面积、资金公示和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我旗的补助额度是根据旗统计局2015年统计年鉴认定的2014年玉米播种面积和当年亩均补贴水平测算确定的,为了便于基层操作,请各地核实补贴年度实际种植面积,并与2014年基期实际种植面积、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按照保护玉米生产者合理收益,促进种植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选择补贴面积等补贴依据。

核实种植面积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申报、编册。玉米出苗后,玉米生产者向所在嘎查村委会上报合法玉米种植面积,嘎查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玉米种植户花名册,并将花名册上报苏木镇人民政府。花名册包括种植者姓名、身份证号、土地承包凭证(或土地流转合同)、惠农“一卡通”号、合法玉米实际种植面积等内容。二是调查、公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行政区域内全部嘎查村玉米种植户花名册,审核无误后于2016年11月14日前报送至旗财政、统计、农牧业部门,同时将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在嘎查村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是审核、上报发放。审核公示后无异议,报旗人民政府认定后,由苏木镇财政所编制补贴清册报旗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形式发放到玉米生产者手中。

旗财政部门收到市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由苏木镇人民政府根据补贴标准和玉米种植花名册编制玉米生产者补贴发放花名册,对玉米生产者的补贴信息要在嘎查村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充分利用财政粮食直补数据信息库等已有基础,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三)严格监督检查。玉米生产者补贴要及时、准确、无误的发放到玉米生产者手中,每年9月底前必须全部发放到位。宣传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禁集体通过“一卡通”代领补贴资金,也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每年补贴资金兑付后,要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年不定期组织对各地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加大政策宣传。为促进政策平稳过渡,各苏木镇要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宣传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相关内容,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的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赢取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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