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
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旗领导对我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8月18日开始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全方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从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做好路面管控、完善安保设施、排查整治隐患入手,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形成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为基础,以整治道路交通安
全隐患为根本目标,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力争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决策准,及时消除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使我旗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使全旗道路安全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检查时间
2016年8月18日至10月18日。
四、检查内容
(一)全面排查隐患漏洞
1.排查不安全的车辆。以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及时消除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
2.排查不合格的驾驶人。以客货车驾驶人、危化品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驾驶人安全隐患,消除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或注销等情形。
3.排查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全面深入排查主要道路和农村牧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安全隐患,特别是急弯陡坡等易发生事故路段缺乏安全提示、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旗政府及相关部门,着力推动治理落实。
4.排查汛期水毁路段的道路交通管控工作。加强汛期日常巡查力度,以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对急弯、桥梁、涵洞和危险路段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排查和监控,对桥涵排水系统、桥涵构造物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水流畅通,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养护部门限期进行维修加固,严防疏漏,将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主管单位在重点水毁、塌方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警戒线,做到醒目、齐全、有效,避免因为标志标线不规范而导致责任事故的发生。同时,制定汛期24小时值班表,确保通讯畅通、汛情信息传递及时。
5.排查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以客货运、危险品运输、渣土运输企业和场站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车辆日常安全监管、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是否严格到位,违法行为是否受到及时教育处理。
6.排查交通管理薄弱环节。排查车驾管环节,是否严格落实“两个部令”,严格机动车登记、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严格落实对有违法记分驾驶人的审验。是否存在给不合格的车辆上牌、给不合格的人发证等违法违纪、执法不规范问题;排查路面管控环节,是否严格落实路面勤务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的巡查管控,是否加强夜间勤务管理,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是否提升,通行秩序是否明显改善,是否存在乱罚款、乱收费、只罚不管、以罚代管、“该记分不记分”等违法违规问题;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环节,是否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和发布机制,是否清理补录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信息数据,是否落实对重点驾驶人的提示警示。是否利用各种媒体,公布夏季交通安全隐患,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宣传出行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安全驾驶常识,提供交通安全服务提示。是否依托交通安全宣传阵地,通过制作印发宣传挂图、手册,摆放展板,发放处罚教育提示单,设置事故车辆展示台等方式,加强阵地宣传。用好“3小时”审验教育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重点宣传教育。
(二)开展整治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五大专项行动
1.整治夏秋季交通隐患,开展“六十日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夏秋季交通态势的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即日起至10月中旬开展“六十日专项检查行动”。对巡逻勤务和警力部署进行合理调整,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最大限度布警路面。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保持“零容忍”,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大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和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等路面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道路加强管控力度,做到逢违必纠的严管态势。组织开展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专项整治,净化路口通行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镇区交通环境。
2.整治人车隐患,开展“清零”行动。严格落实源头隐患“清
零”行动,以大中型客货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采取车管民警源头排查、路面民警巡逻查控、监控卡点实时比对、驻地民警登门核查等多种方式,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限期清零到位。要抓紧推进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数据清理补录工作,将车驾管数据与户籍、重点人口、电话、保险等信息数据进行批量比对和更新,迅速提升信息数据更新比率和质量,为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提供翔实的信息基础。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数据进行集中清理,列出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12分等具体信息,制作异常数据细表,督促整改。在受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时,发现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注销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要实施业务关联,相关业务要一同办结。对使用年限超过10年、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检验且无交通违法记录的货车,经车主申请并出具车辆报废、灭失等证明后,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定查验机动车,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重中型货车检验率要达到90%以上;对登记和检验中发现的违规货车产品,要固定证据,及时上报。要强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3.整治超速违法,开展“降速”行动。要结合整治货车野蛮驾驶行为,在国省道以及主要旅游景区道路以客货运车辆、旅游包车为重点,全面开展路面“降速”行动,充分利用公路监控系
统、测速设备等装备,综合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等手段,严查超速违法;组织机动执勤小组建立超速现场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查处一批超速50%以上和营运车辆超速违法,坚决执行现场处理记分制度,形成行动震慑力。要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限速规定,确保不超过日间限速的80%。要加强网上网下联动,对非现场执法查获的超速违法,及时通知车主接受处罚,确保当月违法信息全部得到处理。对于行动中发现道路上限速标志不明显、限速设定不合理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整改,确保行动效果。
4.整治货车野蛮驾驶,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专项打击货车野蛮交通违法行为,国省道以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为重点,镇区道路以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排查货车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轮胎部件磨损严重、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符合标准等安全隐患,曝光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形成整治货车野蛮驾驶的社会氛围。
5.整治农村牧区交通问题,开展“护路”行动。针对农村牧区事故多发情况,结合专项行动部署,依靠苏木镇,发动农村基层组织,落实基层交管中队作为农村牧区交通管理的一线责任单位,细致排查农村面包车、运载幼儿学生的车辆,切实将其纳入源头和动态管控,将管理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组织开展农村牧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打击行动,在赶集庙会、节假日、婚庆典礼、学生返乡返校等重点时段,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管控,严防漏管失控。组织力量深入村镇、农村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及时查处、纠正超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重点地区检查督办
根据总体安全形势,确定较大以上事故较多、事故死亡较为集中、交通管理基础性工作较弱的路段:
1.车驾管基础工作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机动车源头监管情况,针对摩托车、营运客货车年检率较低的问题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及驾驶人监管及信息管理等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基础工作。
2.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工作检查重点路段区域。镇区、国道、省道、S215线、S313线、嘎大线、乌嘎线、榆乌线等重点道路,重点检查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工作部署、勤务安排、路面见警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薄弱环节。各基层交管中队要结合实际,确定辖区事故多发、隐患较多、秩序混乱的地区为重点检查督办区域,强化督察指导,保障工作成效。
(四)严格落实监管制度
1.落实客运车辆检查监管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对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源头监管责任。加强镇区公交车辆的交通安全防范,排查公交车辆安全隐患落实公交企业的源头主体责任,保障车辆应急逃生通道畅通、设备有效。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要求,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健全完善客货运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平台监控管理制度,实现对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重点监控,依法对经检定不合格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测速装置记录的客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落实路面管控制度。以客货运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车、校车为重点,组织警力建立严密的路面管控网络,严格查点、巡
线、控面。严把客车出旗、过境等关键节点,严格省际交界登记检查制度,实施“六必查”,在县际交界不定期进行抽查。国省道实行区域协作、联勤联动,保障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勤务有效衔接。依托公路卡口拦截系统和交通安全服务站,配备相应的力量、装备,及时拦截、现场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针对重点隐患行业、领域、区域进行大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违法问题和事故多发的地区,是否进行挂牌督办、重点约谈整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是否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及追究。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是否彻查原因、坚决倒查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是否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整改事故暴露出的道路安全隐患,对尚未整改的道路安全隐患是否竖牌警示,对隐患突出的企业是否实施黄牌警告,对不安全的客货车辆是否予以停运,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是否挂牌整顿。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旗交通运输局和旗公安交管大队联合组成三个督导检查组,对全旗境内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驾校、各级道路、车站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逐苏木镇、逐企业、逐人逐车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第一组
组 长:杨志远 旗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刘建平 旗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旗交通运输局、旗运管分局、旗交管大队各1名。
联系人:巴雅尔图(交通局人员,电话:15134875432)
检查单位:全旗境内所有客运企业;督导检查无定河镇、苏力德苏木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
第二组
组 长:吉仁巴雅尔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折 军 旗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旗安监局、旗运管分局、旗交管大队各1名。
检查单位:全旗境内所有危货运输企业;督导检查乌兰陶勒盖镇、嘎鲁图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
联系人:张登宝(交管大队人员,电话:13604773451)
第三组
组 长:任 杰 市交管支队副支队长、旗交管大队代管人员
副组长:吉日嘎拉 旗交管大队教导员
成 员:旗安监局、旗交通运输局、旗运管分局各1名。
联系人:胡娜(安监局人员,电话:18904773686)
检查单位:全旗境内所有驾驶员培训学校和客运场站;督导检查图克镇、乌审召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
各苏木镇要及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制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迅速对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自查,旗政府督查
室将对各苏木镇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动员部署。旗政府成立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高虎任组长,旗安监局、交通局、交管大队、运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交管大队。各苏木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抓落实、抓检查。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制定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要全面梳理、研究本地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提请纳入当地政府安全大检查统一部署,形成大检查工作合力,构建长效机制,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深层次问题。
(二)全面排查摸底,严格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严格细致地认真检查重点道路、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要场站,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治方案,将整治单位和责任人记录在案,每月严格检查考评。要对检查出的问题实施零容忍,坚决做到排查整治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均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落实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
决不手软。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提请旗政府挂牌督办。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
种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情况,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交管大队要制作宣传版画分发各交管中队,要制作交通事故警示视频以微博、微信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要组织新闻记者走访运输企业、客货运驾驶人,跟踪倒查隐患整改进展及效果,听取意见建议,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大检查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交管大队和各交管中队要公布电话举报、手机短信举报的号码和微博举报的账号,主动接受社会意见和监督。要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抓住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在查明原因、认定责任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要加强督查,特别是对今年以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道路以及运输企业,要邀请专家、记者参与,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大检查开展情况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予以严肃处理。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部门挂点制度,加强面对面的指导帮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的督导机制。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期间,旗政府督查室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专项督查,掌握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部署。要建立实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工
作进展排名,对于工作进度落后的,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完成期限,确保工作落实。今后,对于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力,成
效不明显,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旗委、政府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措施扎实,治理成效显著,辖区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旗委、政府将在全旗范围内予以表彰。
(五)注意方式方法,把握执法尺度和效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各地要突出重点,整治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要注意分清轻重,把握宽严相济,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紧密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严格测速设备的检定工作,确保提取测速数据的科学合法,要坚决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主要道路上加大测速监控。要将大检查作为宣传社会、普法教育的重要过程,作为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确保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期间,各单位要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每周五之前上报本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检查整体情况、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下一步措施),9月20日上报阶段性小结,10月15日上报总结报告。联系人:张登宝,7216991,13604773451。
附件:全旗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附件
全旗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隐患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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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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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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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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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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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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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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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等级 (划√) |
重大( )、严重( )、一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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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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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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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形成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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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隐患的法规依据及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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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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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负责人签字: 主体责任单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