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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120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乌审旗能源局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15日 名  称:乌审旗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能局发〔2021〕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能源企业:   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已完成2020年度排查整治阶段任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发现...

乌审旗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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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能源企业     

  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已完成2020年度排查整治阶段任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四清单”报送情况的通报》(内安委办函〔202048)内容,结合能源行业2020年度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现将各能源企业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能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出一些要求。

  一、不重视三年专项整治工作

  2020年我局排查整治情况来看,个别企业仅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一般性的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工作作风不够严谨扎实。一些企业未正式制定印发本企业的专项整治方案,未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纳入本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三年专项整治的工作理解不透彻。个别企业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的认识还有偏差,存在不想报、不敢报的问题。

  二、企业建立“两个清单”不规范

  一些企业没有系统梳理并单独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把日常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问题隐患情况,未对照三年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查找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不到位

  一是各能源企业均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是大部分企业未按照《乌审旗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二是各能源企业均建立了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但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没有做到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1次全面检查,或是虽进行了检查但无相关检查记录和隐患台账。

  四、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

  部分企业虽建立了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但未针对本企业的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没有严格执行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未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未实现“一企一清单”。有的企业未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将生产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存在的不同等级风险标示在平面布置图或地理坐标图中,形成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五、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完善

  各能源企业均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但是对于隐患记录、统计、分析、上报方面还存在问题,个别企业隐患排查台账混乱、隐患闭环不严格、甚至只排查无记录台账,大部分企业缺少隐患统计分析情况,并且没有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按时上报统计分析情况。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缓慢

  根据《乌审旗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各能源企业要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开展自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煤矿和油气企业已逐步开展自评和达标工作,其余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针对以上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各能源企业要认真对照本企业实际,查找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提出几点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是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就是要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是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一场“攻坚战役”。2021年,专项整治工作进入了集中攻坚阶段,各能源企业要进一步研究《乌审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容,细化年度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严格落实《乌审旗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1次全面检查。持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

   

                                                             乌审旗能源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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