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不断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领导班子分工,成立乌审旗能源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
(二)健全和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配备满足监管需要的工作力量。
(四)指导、监督能源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检查、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目标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严格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
(六)加强能源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能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安委会的组成
主 任:赛音朝克图
常务副主任:杨发俊
副 主 任:周智慧
王伟军
成 员:赵耀中 胡鹏瑞 张敏 陈加国 高晓春 陈晓林 陈浩彬 赵瑞峰 曹虎 阿拉腾吉噶苏 甘迪格 阿拉腾布日古德 赵亮
三、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设立乌审旗能源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室主任赵耀中兼任,副主任由安监室副主任张智、贾怀军担任。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执法股室、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家检查;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特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乌审旗能源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