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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2574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乌审旗能源局 发文日期:2020年07月29日 名  称:乌审旗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能局发〔2020〕65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油气企业、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近期...

乌审旗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9   分享:    下载

  

  各油气企业、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油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油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我旗高温雷雨天气仍然持续,属于油气领域事故易发高发期。各油气企业、相关股室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做好油气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相关股室要加大对油气领域各个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油气企业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油气领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各油气企业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油气领域相关要求,对油气输送管道、集气站、增压站、输气(油)分输站等设施立即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注意容易忽视的生产环节,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到检查无死角,整改无盲区。各油气企业要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于815日之前将自查自改报告、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上报我局安监室。

  三、继续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自治区能源局已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全旗也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油气企业要精心组织部署油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油气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要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场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防汛管理,加强施工第三方生产事故隐患和山体滑坡、坍塌、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管理,加强对穿越河流、排水渠、滑坡易发地区、采煤沉陷区、低洼地区等重点部位巡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接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保障雨情、汛情、险情及时研判、快速有力处置。要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信息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相关股室要始终把安全摆在首位,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松懈,要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在源头治理和防范上多下功夫,多花精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健全完善跟踪指导、督促检查等机制,对自查自纠工作重视不够、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对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油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我局将在8月中旬对油气领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乌审旗能源局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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