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加强我旗翻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决定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旗翻译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日。
地点:内蒙古城川民族干部学院。
二、参训人员及培训内容
(一)参训人员
旗四大班子办公室、旗纪委、旗政法委、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检察院、法院、各苏木镇及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参加。
(二)培训内容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座;
2、翻译基础知识及技巧讲座。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要求参加培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向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培训讲课费、场地费、食宿费等费用由旗民委承担。
(三)参加培训报名人员11月14日早上8:00在党政新区6号楼前集合后统一乘车前往培训点。
(四)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旗翻译人员培训班报名表》电子版报送至旗民族事务委员会邮箱(wmsj139@163.com),并参训人员扫后附二维码进群。
联系人:孟克达来 联系电话:13947757333
附件:1.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名单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旗翻译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18 |
税务局 |
2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9 |
交通运输局 |
3 |
教育体育局 |
20 |
水利局 |
4 |
工信和科技局 |
21 |
农牧局 |
5 |
公安局 |
22 |
文化和旅游局 |
6 |
民政局 |
23 |
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
7 |
司法局 |
24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财政局 |
25 |
统计局 |
9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6 |
能源局 |
10 |
自然资源局 |
27 |
林业和草原局 |
11 |
生态环境局 |
28 |
金融办 |
12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9 |
医疗保障局 |
13 |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
30 |
信访局 |
14 |
人民银行乌审旗中心支行 |
31 |
团委 |
15 |
工会 |
32 |
政务服务局 |
16 |
妇联 |
33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17 |
应急管理局 |
|
|
文件下载: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旗翻译人员培训班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