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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484 分  类:民族、宗教;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5日 名  称: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  号:便函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2024上半年,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9-05   分享:   

2024上半年,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一个引领”,抓实“六项任务”,提升“四种能力”,着力推动全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坚持把“学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抓实“第一议题”引领学、主题培训系统学、干部例会常态学、调研观摩交流学、红色基地现场学“五学联动”模式,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理论学习,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不懈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夯实党的组织建设,深化创建“石榴花开˙籽籽同心”党建品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制度,抓好党组织“五个一”工作要求,做好在职党员“四个带头”,包片社区、包联嘎查村协调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在业务工作的各环节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守好管好意识形态阵地,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牢牢守住政治安全底线。今年以来,召开理论学习心组学习5次、开展专题读书班1期、党纪学习8次、党日活动5次、干部例会学习14次,选派干部参加央民族干部学院学习培训3次,研究推进陶报嘎查重点任务1次。

(二)围绕贯彻主线,不余遗力履职尽责促发展。一是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对照国家、自治区测评指标进一步梳理完成民族团结进步8个集群和41个点位,牧区大寨、巴图湾红色文化小镇等9个点位被列入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观摩点位,召开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组织创建点位讲解员参加全市创建专题培训,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指导推动各创建单位常态长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迎接自治区民委对我旗创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验收,对乌审旗、旗纪委和陶尔庙创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进行备案申报,对我旗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的“绿色乌审”治沙群体典型经验进行挖掘凝练,推荐申报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二是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10+6+N”机制,组织开展2024年全旗“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以“十个一”特色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等民族工作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和“籽籽同心”宣讲队力量,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解读阐释、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宣讲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集开展理论学习宣讲活动6次,在旗级以上媒体推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24篇。上半年,巴图湾红色文化小镇接受自治区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验收,新增申报市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2个。三是扎实推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推广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等,促进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基础。2024年,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评审,入库17个项目,申请资金1033万元,目前,争取到央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27万元,已立项实施8个项目。组织举办“电商赋能 乡村振兴”电商直播技能培训班,进一步培育电商人才,促进农产品直播带货,持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四是扎实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制定《乌审旗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乌审旗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方案,召开全旗“三项计划”部署会,新增申报2个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试点项目,打造南丁社区互嵌式托育心,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的全方位嵌入。承办“5·19国旅游日”文旅系列惠民活动,举办“文化沁润聚同心 培根铸魂促团结”系列微课堂,联合独贵龙社区、呼热胡社区、朝阳社区举办“民族团结杯”居民运动会等民族团结主题活动,积极为各族群众搭建交往交流交融平台,营造浓厚和谐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江格尔”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支持,建立运行江格尔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乌审旗研究基地,持续搜集整理“江格尔”史诗文化故事,开设“江格尔”公益培训班1期,推进“江格尔”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江格尔”少儿艺术团赴澳门参加青少年交往交流活动、鄂榆青少年研学交流实践活动,以结对子、手拉手等形式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经费作用,申报5个市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经费项目,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今年,乌审旗实验小学被评为“石榴籽”示范学校。五是扎实推动民族事务治理。起草制定《乌审旗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乌审旗涉民族领域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民族工作领域风险隐患、敏感舆情隐患排查6次,上报信息2期,未发生民族工作领域敏感舆情。六是扎实推动用文用语文明规范。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举办“全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培训”,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应用能力。联合鄂托克旗民委开展“古籍考察学习暨交流活动”,加强新时代古籍经验交流互鉴。开展社会市面用文和民族政策法规规范表述内容专项检查整治“啄木鸟”行动,持续加强社会市面使用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监督管理。上半年,共审核牌匾689副,准确率达到100%。

(三)提升“四种能力”,以“好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一是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围绕本职工作推进遇到的困惑和疑问,绘制调研路线,带着调研课题走到群众身边访民情、解民忧,用务实举措检验调研成果。今年以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苏木镇和联系点,管理、服务对象开展项目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互嵌式发展等方面专题调研6次。二是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健全民族工作三级网强民族工作基层力量建设,确保委员单位常态、长效联系服务。修订出台“三定”规定和机构职能调整,落实旗区统战系统单位合署办公要求,推进民族工作力量整合、资源优化。三是提升贯彻执行能力。落实民委系统“提质增效”要求,细化实化年度工作任务“周调度、月点评、季汇总、年考核”的形式,常态化跟踪问效今年,围绕旗委、政府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对我委承担的4个牵头项,8个责任项进行梳理分解,对照时间表、任务图,抓好跟踪落实。四是提升规范行政能力。认真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围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基层减负、形式主义问题进行深入查找,在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上传整改落实事项1件,抓好整改整治。锲而不舍落实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用好“籽籽同心”清风角,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习惯“过紧日子”,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民族工作良好氛围。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次,落实优化清理评比表彰要求,切实推动基层减负。进行巡查整改再回头,新查摆2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对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考核评估发现的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将聚焦主线、突出主线、贯彻主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以抓实“六项任务”,提升干部职工“四种能力”为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我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优化创新“五学联动”模式,深入推行党建“三三工作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管理,广泛引导基层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努力争创坚强堡垒“模范”支部。

(二)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谋划和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根本着力点,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继续抓实“六项任务”,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多措并举促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探索“民族团结+产业发展”模式,不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稳定大局

(三)坚持将自身建设作为提升机关效能的基础任务,着力增强党员干部职工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贯彻执行、规范行政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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