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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1787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公安局 发文日期:2019年11月01日 名  称:乌审旗公安局关于成立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乌公发〔2019〕8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派出所,局属各部门:   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鄂尔多斯市留置看...

乌审旗公安局关于成立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1   分享:    下载

各派出所,局属各部门:

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鄂尔多斯市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公发〔2019〕45号)要求,旗公安局决定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高 虎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 王 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呼俊堂     党委委员、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乌云毕力格   党委委员、副局长 

          沙楚日勒图   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  昊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  任福兵     治安大队 大队长

           浩斯巴雅尔  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科员

           李建山     政治部主任

           史红亮     办公室主任

           乌云毕力格  情报大队大队长

           吴文业     督察大队大队长

           李 凯      网安大队大队长

           高子龙     法制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办公室主任由王军兼任,李建山任副主任,成员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部、办公室、治安大队、情报大队、督察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一、职责任务

按照招聘程序和要求,共分六个职能小组。

(一)资格审查组

组  长:呼俊堂

副组长:李建山、吴文业、乌云毕力格、李凯、高子龙、浩斯巴雅尔

成  员:政治部、督察大队、情报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民警

职责: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笔试环节完成后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体检工作完成后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进行政审工作。

(二)考务秩序维护组

组  长:乌云毕力格

副组长:任福兵、李建山、吴文业、浩斯巴雅尔

成  员:治安大队、政治部、督察大队民警

职责:报名工作结束后,协调旗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安排考点;治安大队配合旗人社局押运试卷;各成员部门派员参加笔试监考、面试和体检秩序维护工作。

(三)体能测试组

组  长:罗昊

副组长:李建山、吴文业、浩斯巴雅尔

成  员:政治部、督察大队民警

职责:协调旗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确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实施方案》要求执行,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和女子仰卧起坐。各成员部门派员参加测试组织、监考工作。

(四)面试组

组  长:王军

副组长:李建山、吴文业、浩斯巴雅尔

  成  员:政治部、督察大队民警

职责:协调旗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命题和其他考务工作。各成员部门派员参加测试组织、监考工作。

(五)体检组

组  长:沙楚日勒图

副组长:李建山、吴文业、浩斯巴雅尔

成  员:政治部、督察大队民警

职责:协调旗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旗区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各成员部门派员参加组织、监督工作。

(六)信息发布组

组  长:王军

副组长:史红亮、李建山

成员:办公室、政治部民警

职责: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鄂尔多斯市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时间安排,完成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各项规定,服从旗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二)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不允许在信息发布前泄露关于招聘各环节的工作组组成人员、成绩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徇私舞弊。

(三)考务人员做好招聘各环节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履行职责。

特此通知。

 

 

                              乌审旗公安局

                             2019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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