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局属各部门:
现将《乌审旗公安局基建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乌审旗公安局
2019年10月9日
乌审旗公安局基建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保证各项基建工程质量,提高基建工程资金投入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专责部门
为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各部门基建工作的统一管理,规范基建工作各项规程,由警务保障室具体负责全局基建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基建工程的管理及监督指导。
二、审批程序
基建项目应按照旗规划要求和我局的总体规划进行安排,凡新建、修缮、扩建、改建项目,应先报旗局审批,然后再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不得自行越级送呈报告给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更不得未经报批擅自动工或擅自变更原工程设计和中标施工明细。
三、招标投标
基建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进行招投标;装修、修缮等工程项目价值20万元以上,必须通过政府采购进行招标;价值20万元以下,项目由警务保障室申请获批后,由警务保障室具体组织实施采购并交付部门使用。
四、大型工程
土建施工合同造价20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为大型基建工程。大型基建工程管理一律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后确定由我局负责或交由旗建设局基建办全权负责,交旗建设局负责的项目旗局警务保障室和使用部门根据需要予以积极协助。
五、预算执行
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旗发改局批准的建筑面积及工程预算,不得随意突破。基建项目( 包括预算、追加经费) 的审批,必须以书面批复为准,不得一边报批一边施工。可以申请减免的各项费用,应主动向有关部门办理申请减免手续。
六、财务管理
要将基建项目财务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并加强与旗财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完整地核算整个项目的收支状况。旗局审计室将基建项目审计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做好基建项目建设过程的财务监管工作。项目竣工后,积极配合旗审计机关对基建工程进行审计。
七、廉政管理
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基建工程管理规定,规范操作基建工程承包发包交易行为,提高基建工程管理工作透明度,不得以任何违反规定的方式规避招标投标,共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程序。任何人员任何时候不得违规接触承包商和施工单位,不得接受承包商和施工单位的宴请、红包、礼物或其他利益,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做到“阳光作业”。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