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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1/2020-12278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其它 发布机构:图克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16日 名  称: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图克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图政发〔2020〕271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   现将《图克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

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图克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6

各嘎查

    现将《图克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鄂尔多斯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函》(鄂农牧函20209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乌审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结合我旗耕地地力现状和耕地地力保护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抛荒一年以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收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方式。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但要引导鼓励农牧民主动开展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种植绿肥还田等保护耕地地力的技术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鼓励各地调整更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耕地质量提升补贴。

  (三)补贴资金。2020年旗财政局和农牧局下达我镇补贴资金3937098,补贴面积为72600亩,亩均补贴54.23元。

  (四)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旗财政局和农牧局下达我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为基准。根据我镇实际面积为74605.92亩,玉米实际种植面积为69740.82亩,由于超出乌审旗下达我镇任务量,将玉米在实际面积基础上下调2.876%,下调后总面积为72600亩。

   、补贴程序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级登记公示、乡镇初核、旗级确认”的程序,对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嘎查村级登记。嘎查村按照补贴面积的要求,由农牧民报嘎查村,嘎查村对农牧民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牧民签字确认、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到户的耕地面积上报镇。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抛荒一年以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收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等,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

    2.镇初核。镇对村级上报的农牧民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汇总上报旗农牧局和财政局。

    3.旗级确认。旗农牧局会同财政局,并邀请自然资源、统计等部门参与相关补贴数据的审核。对每个苏木镇随机抽取部分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苏木镇重新核实、公示。

  (二)拨付补贴资金。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057号、鄂财农发2020110号)文件,旗财政局会同农牧局根据旗统计局2020年粮食作物统计面积和镇上报的补贴面积,核算补贴标准,分配补贴资金,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给农户,并进行张榜公布,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同时,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将在旗政府或农牧、财政等部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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