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鄂安委办〔2020〕42号)文件精神,现将《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图克镇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鄂安委办〔2020〕42号)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持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旗政府统一领导、全镇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原则,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职责分工
1.由图克镇消防部门负责检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检查工作。(镇政府责任领导:白云)
2.由镇城建办负责农村社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镇政府责任领导:刘晓宇)
3.由图克镇供电所负责全镇电气线路,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检查工作。(镇政府责任领导:伊利钦)
4.由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检查各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用火用电取暖安全检查工作。(镇政府责任领导:樊兵)
5.由民政办对我镇各养老院、学校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政府责任领导:刘辉)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11日开始至2021年3月,专项整治分工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布署阶段(12月11日——12月14日)。按文件要求,召开全镇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让全镇上下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展开工作。
2.摸底排查阶段(12月15日——12月29日)。按照治理范围整治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全面的“网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并作好详细的记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是否过期,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及时清理,督促商家企业个人该买就买、该换就换。
3.集中整治阶段(12月30日——2021年2月20日)。主要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整治内容,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4.成果总结阶段(2021年2月21日——2月29日)。全镇要根据的三个阶段对所做的工作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健全长效防控机制。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宣传栏、墙报、警示标语等多种宣传途径,强化消防安全文化建设,结合新《消防法》,对广大农牧民、企业职工、个体工商等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疏散实战演练等活动,营造“人人重视消防安全,人人参与隐患排查”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2.加强排查,切实消除整改。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旗安委办要求,认真督促整改。
3.严格督导问责,信息及时报送。各部门要对此次检查行动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于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办,此次行动设联络员一名。联络员:高增伟,联系电话:1384877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