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
现将《图克镇2020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2020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国家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确保2020年我镇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2020年在全镇范围内(不包括巨力田园综合体)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所有生产者(农场、企业)。
(二)补贴资金。2020年上级部门下达我镇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分别为玉米53460亩,共2798631元,平均每亩补贴52.35元;大豆4680亩,共884707.2元,平均每亩补贴189.04元;马铃薯6330亩,共532416.3元,平均每亩补贴84.11元。
(三)补贴面积。全镇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分别为53460亩、561.4亩和1824.4亩。全镇玉米生产者补贴将按照旗里下达给我镇的补贴面积和资金总量,以2020年在全镇范围内(不包括巨力田园综合体)合法耕地上种植的玉米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按百分比综合测算确定;大豆生产者及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将以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如实际种植面积超出旗下达给我镇补贴面积,将以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按百分比综合测算确定。少于旗下达我镇的补贴面积,我镇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来测算。
(四)补贴标准。生产者种植补贴是根据市财政下达我旗补贴资金总额以及玉米、大豆、马铃薯播种面积测算,确定今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补贴标准。在基期面积范围内,镇可根据实际种植情况兑付补贴。
(五)分配依据。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和资金是按照旗里下达给我镇的面积和资金总量,以各嘎查村2020年实际玉米种植面积为测算依据按百分比分配给各嘎查村;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和资金将以实际统计上报面积确定。
(六)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由镇财政所编制清册,报旗财政局审核后,由一卡通办公室通过“一卡通”发放。
(七)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嘎查村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二、加强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各嘎查村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补贴政策落实。为切实加强全镇2020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成立全镇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沙 健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伊利钦 党委委员
成 员:白 云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政法委员
奇晓慧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满都拉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刘晓宇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人武部长
樊 兵 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登祥 党政综合办主任
斯吉日嘎拉 图呼勒岱嘎查支书
哈斯巴根 黄陶勒盖嘎查负责人
阿拉腾朝格图 达汉庙嘎查主任
特木尔其劳 梅林庙嘎查主任
敖特根巴图 陶报嘎查支书
张拴成 呼吉尔特村支书
冯耀进 葫芦素村主任
谢庆祥 沙日嘎毛日村支书
刘二飞 乌兰什巴台村支书
杜治权 大牛地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治飞同志兼任。各嘎查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补贴制度相关工作,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补贴发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落实补贴公示。农牧户据实申报种植作物种类和种植面积,嘎查村民委员会对农牧民上报的面积和作物种类逐一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以嘎查村为单位统计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农牧部门。
(三)健全工作制度。按照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监理公示制度,实行补贴村级公示制,保证农牧民的知情权。在各作物统计核定后,以嘎查村为单位组织公示,将种植农户、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同时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农牧民监督。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嘎查村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在面积核实、发放补贴资金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和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原则,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关键是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的作用,杜绝谎报、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五)加大政策宣传。为促进政策平稳过渡,各嘎查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宣传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相关内容,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的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赢得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