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39211 | 成文日期: | 2026-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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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号: | 乌建发〔2026〕21号 |
| 发文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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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全旗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结合乌审旗当前房地产市场监管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旨在集中清理和整治房地产销售、房产中介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全面规范房产交易流程,有效化解交易资金与合同纠纷等风险隐患。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二、专项检查小组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乌审旗房地产交易和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小组。
组 长:白国林
副组长:李博
成 员:由住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联络员:刘玉娥
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全域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销号,移送违法线索,报送典型案例,并开展长效巡查与行业宣传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无证预售、未执行“一房一价”及价格备案制度、未一次性公开准售房源等捂盘惜售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发布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恶意炒作行为;严查违规预收房款、以认购或VIP卡等形式变相收取预订款、违规为炒房人垫付首付款等行为;重点排查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挪用预售房款或代收税费、捆绑销售(如捆绑车位、装修)及变相实行价外加价等行为。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未取得许可或备案即从事经纪业务、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向当事人隐瞒真实交易信息以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税费、违规提供“首付贷”等非法金融服务的行为;严查挪用或侵占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或捆绑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
制定详细整治方案,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制定计划。
(二)全面排查阶段
检查小组对全旗12家相关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销售场所价格公示、房源信息真实性、预售资金监管落实等情况,建立详细的问题清单。
(三)整改处置阶段
坚持“零容忍”整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四)长效管控阶段
积极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巡查与“回头看”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同时,结合“交房即交证”模式推广及存量房网签备案管理,持续深化全过程监管,从根本上预防各类风险问题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住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确保整治合力。
(二)实行问题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化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按时报送整治进展。专项检查小组要及时梳理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与典型案例,按时报送整治进展情况,为全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