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36432 成文日期: 2025-12-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号: 乌政发〔2025〕19号
发文机关: 政府办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废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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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公布废止《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乌政发〔2010〕12号)。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该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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