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37274 成文日期: 2021-04-0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乌应急发〔2021〕13号
发文机关: 应急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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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股、室、队,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2021年第二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执法检查时间  

2021年4月6日至4月20日。  

三、执法检查企业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乌审旗银湖氧气生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海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世林化工分公司  

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宏基亿泰能源有限公司  

乌审旗中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乌审旗京鹏天然气有限公司  

乌审旗巨汇和泰能源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  

乌审旗鑫昱氧气有限责任公司  

乌审旗百方绿源油气有限公司  

内蒙古苏里格石化有限公司  

四、组织领导  

(一)执法检查组  

组 长:杨志远    旗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额日琴    旗应急局副局长  

周建龙    旗应急局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梁 栋    旗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贺 刚    旗应急局危化执法中队队长  

康志统    旗应急局危化股副股长  

张文斌    旗应急局危化执法中队副队长  

浩日娃    旗应急局危化执法中队监察员  

哈那嘎尔  旗应急局危化股监察员  

(二)专家组  

王瑞峰    博士、注册安全工程师  

闫玉琛    高级工程师  

贺 军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五、执法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查现场、调查了解、谈话询问等方式。  

六、执法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  

七、执法检查流程  

(一)执法首次会议  

1.检查组组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目的、执法方式、人员分工、重点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  

2.企业负责人介绍参与人员、企业基本情况并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安排此次检查总负责人及陪检人员;企业安全教育告知后,开始检查。  

(二)执法检查  

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检查、收集取证、谈话询问等。检查出的现场问题要及时进行物证留存或拍摄相关影像资料;对于存在问题的现场资料,要复印采集;要做好询问笔录并留存有关资料;所有物证留存资料需经企业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集体讨论  

召开检查组意见交流讨论会,对检查意见进行讨论并汇总。讨论时,检查人员要简要说明检查的内容、场所、装置、询问人员姓名、职务等;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处罚的,要提供相关的违法和处罚依据;准备末次会议材料,拟定相关执法文书。  

(四)末次会议  

1.执法检查组组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2.专家就检查存在的问题同企业交流意见,形成专家意见书并签字。  

3.专家组组长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发言。  

4.企业负责人就本次执法检查情况发表意见。  

5.执法人员向企业现场下达相关行政执法文书。  

6.执法检查组组长作总结讲话。  

八、重点检查内容  

1.2020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  

(1)企业对领导带班制度修订完善情况;  

(2)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独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情况;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等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情况;  

(4)企业危险化学品装卸设施装设具有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联锁保护装置或措施情况;  

(5)企业制定“反三违”有关制度,建立“三违”行为曝光台,制定“三违”行为举报激励机制情况;  

(6)涉及重大危险源及18种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企业,能量后果集中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后果的装置和设施区域监测监控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情况。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制定、信息登记管理、包保责任人有关信息建立、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公示牌设立、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更新等情况。  

3.涉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中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淘汰落后的设备情况“回头看”。  

4.制定出台班组安全建设意见,规范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情况。  

5.对传统工艺、设备等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情况。  

6.危险化学品库管理情况。  

7.企业对外委承包商管理情况。一是外委承包商资质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资质证书有效期过期,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安全管理资格证及后续进行再教育情况;二是是否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责任,协议未注明协议期限,协议无承包方负责的工程、项目内容及存在的危害因素情况;三是是否强化承包商作业过程控制,是否出现进入作业现场前,未经安全教育进入现场作业,未对现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等情况。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认真排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要根据专家意见,下达执法文书,限定整改时间和内容,并跟踪督查。  

专家要切实履行检查职责,要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对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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