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37110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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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号: | 便函 |
| 发文机关: | 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个人护照证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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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自治区巡视反馈关于人员出境管理相关问题的要求,现决定对局属各二级单位同工同酬人员、地聘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个人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证件进行统一回收管理,包括已经过期仍然在本人手中的证件,9月份开始严格执行出境审批,由文旅局统一保存管理出入境证件。
请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部署落实,并指定专人于2025年9月3日前将本单位同工同酬人员、地聘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出入境证件统一交送至局办哈斯图雅处。届时局办同公安出入境部门进行数据核对,如发现隐瞒不报人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此后仍故意不交或对抗不交的将转办旗纪委监委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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