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37263 成文日期: 2025-04-2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乌退役军人发〔2025〕8号
发文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取消不再符合享受相应待遇优抚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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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局各股、室、中心:

为不断提高我旗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5]8号)文件要求,近期,我局对全旗享受政策待遇的优抚对象开展数据核查工作。通过与旗社保和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数据信息比对,发现张建清、李子忠等7人已领取企业职工退休金,根据有关规定,不再符合享受相应待遇条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于2025年4月起停止发放张建清、李子忠等7人优抚补助金,并取消其相应待遇。(详见附件)

请各苏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局各股、室、中心做好取消待遇优抚对象的政策解释、思想稳控等工作,以及现享受相应待遇优抚对象身份认定、数据核查和年度确认等工作。

 

附件:不再符合享受相应待遇人员名单

附件: 

 

不再符合享受相应待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类别

1

张建清

15272719****250516

老年烈士子女

2

李子忠

15272719****020510

60周岁农村籍老退役士兵

3

樊立宽

15272719****111016

60周岁农村籍老退役士兵

4

杨俊光

15272719****040515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5

李飞荣

15272719****084533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6

吴秉玉

15272719****130511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7

马彩秀

15272719****191012

参战涉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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