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37384 成文日期: 2022-02-1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乌审函〔2022〕15号
发文机关: 审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审计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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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2“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2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职责 

  (1)主管全旗审计工作。负责对乌审旗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旗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旗审计规范性文件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乌审旗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乌审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旗人民政府旗长提出年度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提出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旗委、旗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旗委、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1)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旗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旗委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旗直各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国家投资、自治区投资、市投资、旗投资和以国家、自治区、市、旗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使用效益,全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旗所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旗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外国政府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援助、贷款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旗直各部门、苏木镇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及依法属于旗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旗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旗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经济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在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市审计局和旗委、旗委审计委员会、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参与审计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审计业务培训。 

  (10)办理旗委、旗委审计委员会、旗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政府性购买人员1人。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乌审旗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 办公室法规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安全、保密、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编制、审核、调整等工作。负责编报全旗审计业务统计报表和审计成果的统计分析。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报送工作。负责处理乌审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实施对局机关各业务股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有关审计政策规定的起草工作。组织对各股室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复核、审理业务股室报送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实施方案、工作底稿等材料。进行审计成果的统计、分析。负责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业务方面的调查研究。 

  (2)财税企业股(农牧业审计股) 

  拟订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管情况、旗财政预算资金的划分收纳拨付情况。延伸审计各苏木镇和旗直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审计由旗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牧林水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对乡村振兴战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负责审计地方金融机构和旗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旗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旗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贷项目的财务收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国有企业及其他企业的审计监督。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和政策跟踪审计。 

  (3)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 

  对旗人民政府和以旗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旗投资管理部门、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开展开工前审计、跟踪审计和结竣工结(决)算审计等专项审计调查和政策跟踪审计。负责审计旗行政机关和旗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对旗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医疗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审计旗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 

  (4)经济责任审计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股) 

  负责起草全旗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按照两个《暂行规定》积极完成组织人事部门委托的审计项目。对全旗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审计旗委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监督检查上述部门、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执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财务管理等情况。承担旗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土地、矿产、草原、森林、水资源资产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和政策跟踪审计。 

  (二)人员情况。 

  本单位核定领导职数4个,一正副。正科待遇4人,副科4人。公务员1人。合计53人,其中,在编在册18人,政府购买人员1人,地方合同工3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46.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8.04万元,下降16.51%,主要是由于审计业务减少 

  支出预算546.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8.04万元,下降16.51%,主要是由于审计业务减少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46.2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比100%。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8万元,占比56.43%;项目支出238万元,占比43.57%。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审计业务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46.2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494.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5.18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审计业务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0万元。    

  三、2022“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是由于审计业务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47万元(其中:办公16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9万元劳务1.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福利费4.07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5.28万元,减少10.83%。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消减不必要的开支。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有公务用车1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青润           联系电话:1592457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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