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36755 | 成文日期: | 2020-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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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文号: | 乌普法办发〔2020〕3号 |
| 发文机关: | 司法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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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入依法治旗工作,构建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大普法工作格局,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2019年以来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清单分为共性责任清单和个性责任清单两部分。进一步明确全旗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推动全旗国家机关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我旗实际,现就构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格局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章党规,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的社会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旗和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格局,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众组织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整合普法力量,优化普法资源,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保障有力的运行体制,实现普法工作全覆盖,教育引导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形成全社会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三、重点内容
(一)普法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围绕“谁执法谁普法”,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作为普法责任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和推进社会化普法要求,完善普法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预防违法行为,减少执法阻力,优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效果。
(二)普法重点内容更加突出。相关主管部门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要把与履行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本系统工作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本单位干部职工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制定普法计划和具体措施,大力提升执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讲座、普法讲师团、网上学法用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四)普法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需求为导向,分类指导,分类施教,创新形式,突出重点,丰富载体,注重实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更加深入,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普遍增强,全旗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五)重点单位调整。按照本方案现调整全旗10个“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单位,重点单位调整如下: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执法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
1.普法宣传栏地址:宣传栏设立在乌审旗体育健身中心西大门北侧。各单位普法宣传栏序号(1-10号)依次为: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执法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
2.普法宣传栏要求:普法宣传栏宣传(蒙汉文)重点为民法典+公益广告(创城、诚信、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相关内容,注意避免重复;普法宣传栏的使用仅限于公益宣传,不得进行商业性宣传;普法宣传栏由各单位自行清洁维护,定期擦洗,做到整洁、美观、完好、无损;
旗普法办将对普法宣传栏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普法宣传栏建设及维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七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
3.更换时间及规格:请各单位将宣传栏内容8月28日前更新完毕。(规格建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谁执法谁普法”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各普法责任主体单位要按照“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及时向旗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报送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情况,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对部门普法工作情况的领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工作格局,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统筹,严格履职。旗普法工作专项组负责全旗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旗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各普法责任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认真做好本系统内和执法对象关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据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深入指导。各级普法主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大对各责任主体单位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落实。要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业务指导,注重培育典型,推动工作创新。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要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附件:1.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栏规格图
2.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分解表
乌审旗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