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48941 | 成文日期: | 2026-09-15 |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文号: | 乌市监发〔2026〕30号 |
| 发文机关: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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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加强我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有效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提高旗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处置能力,我局根据实际对《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2 编制依据 3
1.3 适用范围 3
1.4 工作原则 3
2 应急组织及职责 4
2.1 局特种设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
2.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4
2.3 内设工作组 5
3 风险辨识与事故分级 5
3.1 主要风险 5
3.2 事故分级 6
4 监测预警 8
4.1 重大隐患预警处置 8
4.2 高风险单位应急管控 8
4.3 人员密集场所风险排查 8
5 应急响应处置 8
5.1 事故接报核实 8
5.2 信息报送要求 8
5.3 现场先期处置 9
5.4 移交与服从上级指挥 9
5.5 响应终止 9
6 后期处置 9
7 应急保障 10
7.1 人员保障 10
7.2 技术保障 10
7.3 通讯与物资保障 10
7.4 制度保障 10
8 培训与演练 10
9 预案管理 11
10 附件 11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乌审旗辖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高效开展接报核实、现场先期处置、信息报送工作;全力配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及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及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乌审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审旗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先期处置;属地协同、分级负责;及时上报、服从上级调查;部门联动、依法依规。
法定提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乌审旗市场监管局只承担配合职责,不成立事故调查组、不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
2应急组织及职责
2.1局特种设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副局长
成 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及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
2.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接收特种设备事故报警、报告,第一时间核实事故基本情况;
2.向旗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事故信息;
3.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先期处置,保护现场、固定证据;
4.配合消防、公安、卫健开展救援工作;
5.移交全部现场资料、台账证据,配合市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
6.落实事故后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整改;
7.组织预案培训、应急演练。
2.3内设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执法大队。赶赴现场,协助救援,保护事故现场,收集设备档案、检验报告、作业人员证件,严禁擅自破坏事故物证。
2.信息报送组:局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接报记录、按时上报、续报事故信息,做好上传下达。
3.技术服务组:局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联系特种设备专家、检验机构,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建议,专家由上级统一调用。
4.后勤保障组:局办公室。保障通讯、车辆、防护物资。
3风险辨识与事故分级
3.1主要风险
电梯困人、坠落;锅炉爆管、爆炸;压力容器、气瓶泄漏爆炸;压力管道介质泄漏;起重机械倾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碰撞倾覆;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突发故障伤人等。
3.2事故分级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特种设备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Ⅱ级)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Ⅲ级)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Ⅳ级)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4监测预警
4.1重大隐患预警处置
日常监管、投诉举报、隐患排查中,对重大特种设备隐患实施风险预警,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整改。
4.2高风险单位应急管控
督促电梯、气瓶、压力容器等高风险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内部演练。
4.3人员密集场所风险排查
对商场、医院、学校、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加大风险排查。
5应急响应处置
5.1事故接报核实
接到事故报告,完整记录时间、地点、涉事单位、特种设备种类型号、伤亡人数、简要经过。第一时间初步核实情况。
5.2信息报送要求
1.确认属于特种设备事故,立即向乌审旗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
2.信息要素不全可边核实边上报,后续做好续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3.通报公安、消防救援、卫健、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
5.3现场先期处置
1.配合救援力量优先抢救人员,疏散周边群众,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设备、损毁物证。
2.收集留存:特种设备台账、定期检验资料、作业人员证件、维保记录、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3.提供特种设备专业技术意见,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4移交与服从上级指挥
到达现场后:
1.本局工作组移交现场管控工作及全部证据资料;
2. 服从事故调查处置工作组统一调度,全力配合事故调查取证;
5.5响应终止
由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本局遵照执行。
6后期处置
6.1按照上级调查组要求,继续提供监管档案、检查记录等资料,做好调查配合工作。
6.2事故结案后,在旗政府统一部署下,开展辖区同类特种设备专项隐患排查,督促涉事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6.3做好事故应急全过程资料归档。事故调查报告由市级以上出具。
7应急保障
7.1人员保障
明确应急负责人、应急联络人,落实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
7.2技术保障
建立辖区特种设备专家库,供应急调用。
7.3通讯与物资保障
保障值班电话畅通,配齐执法记录装备和防护用品。
7.4制度保障
与旗应急、消防、公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8培训与演练
8.1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学习预案,熟练掌握接报、上报流程,厘清职责边界,熟悉先期处置现场工作要点。
8.2每年至少组织1次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演练重点:接警上报、先期现场保护、证据固定、部门协同配合。
8.3演练结束后开展评估,对预案存在的不足及时修订。
9预案管理
9.1本预案由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9.2当法律法规调整、机构职能变化、重大事故复盘后,及时修订预案。
9.3本预案印发后报乌审旗人民政府备案。
9.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附件
附件1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送模板
报送单位: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送时间:____年__月__日 __时__分
1.事故发生时间:____年__月__日 __时__分
2.事故地点:乌审旗____镇(苏木)____(详细地址)
3.涉事单位名称: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企业负责人: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4.设备情况:设备种类________、设备型号________、设备注册代码________、最近检验日期________、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持证 □无证
5.事故简要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伤亡情况:死亡__人,重伤__人,轻伤__人;失联__人
7.初步财产损失:________________
8.先期处置情况:人员救援、现场警戒、证据保护、部门联动情况
9.已报送部门:乌审旗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公安、消防、卫健、应急管理局
10.当前存在问题及需要上级支持事项:________________
报送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备注:快报要素不全可先报送已知信息,后续及时续报。
附件2
乌审旗局特种设备应急联络表
|
岗 位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室电话 |
备 注 |
|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
党新峰 |
党组书记、局长 |
0477-2248339 |
总负责 |
|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
杨新德 |
分管副局长 |
0477-2248188 |
现场指挥 |
|
特设股 (办公室) |
龚志忠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
0477-2248188 |
24小时应急值守、信息报送 |
|
现场处置组 |
龚志忠 锡林塔娜 |
特设股、执法大队 |
0477-7218711
|
先期现场处置 |
|
后勤保障组 |
郭占友 |
办公室 |
0477-2248123 |
车辆、物资保障 |
附件3
特种设备事故先期处置现场工作要点
1.救人优先:配合消防、急救优先抢救受伤人员,控制危险源,防范爆炸、中毒、坍塌等次生事故。
2.保护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得拆卸、移动事故特种设备部件,不得清理现场物证;确因救人必须移动设备部件,做好拍照、录像、标记。
3.证据固定:对现场全貌、设备损坏部位、铭牌、安全附件拍照录像;收集设备注册资料、定期检验报告、维保记录、作业人员证件、巡检记录。
4.信息报送:第一时间向旗政府、市市场监管局报送事故快报,做好续报,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5.职责边界:做好先期处置工作,调查组到达后,移交现场和全部物证资料,服从统一调度。
6.现场纪律:现场工作人员佩戴执法证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随意对外发布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