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37065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
|---|---|---|---|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文号: | 乌农牧函〔2024〕267号 |
| 发文机关: | 农牧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乌审旗农牧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 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函
发布日期:2024-12-0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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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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